四、簡答題(本大題共4小題,每小題5分,共20分)
1.答:幼兒教育的意義不僅表現在對個體的成長發展上,也表現在對整個社會的價值方面:(1)促進生長發育,提高身體素質。(2)開發大腦潛力,促進智力發展。幼兒期是智力發展的關鍵時期。在幼兒階段開發大腦的潛力,充分發展智力,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3)發展個性,促進人格的健康發展。(4)培育美感,促進想象力、創造性的發展。
2.答:(1)幼兒通過同伴游戲可以獲得愉快的身心體驗,促進幼兒健康的發展。
(2)幼兒一起玩“娃娃家”,在游戲的情境中進行言語的溝通,可以促進幼兒語言的發展。
(3)“娃娃家”模擬了社會生活情境,讓幼兒在角色扮演的過程中獲得對社會角色、社會場所和社會交往規則的認識,提高了幼兒的社會適應能力。
3.答:(1)培養幼兒的主動性。
(2)培養幼兒的獨立性。
(3)發展幼兒的人際交往能力。
(4)培養幼兒的規則意識和任務意識。
4.答:(1)觀察是了解兒童的最重要的手段。幼兒用語言表達自己的能力弱,對其自身狀態的把握能力也很弱。只有通過教師觀察,才能認識和了解幼兒各種行為表現和他們的情感需要。因此教師必須具備觀察能力。
(2)幼兒教師的觀察力主要指對幼兒直覺的、原樣的、不加任何操作的自然觀察能力。
(3)教師的觀察主要包括一日生活中的隨機觀察和根據觀察內容進行有計劃的觀察。
五、論述題(本大題共2小題,每小題15分,共30分)
1.答:贊同。
(1)“面向全體、重視個別差異”是一條重要的教育原則。
a.這條原則是指教育者在關注受教育對象的同時,還應重視兒童的個別差異,因人施教,有針對性地采取最有效、最合理的方式促進每個兒童的發展。
b.這名教師的做法就遵循了這一原則。首先她面向兒童全體,尊重全體兒童的休息;其次,她還照顧到個別幼兒的特殊情況,幼兒可能由于各種原因實在無法入睡,教師在要求他不影響別人午睡的前提下進行了區角活動。這樣就有效、合理地保證了兒童的基本發展。
(2)此外,教師的做法還體現了“尊重兒童的人格尊嚴和合法權益”的原則。
a.教師允許個別幼兒進行區角活動,而不是強制幼兒午睡,就體現出對幼兒發展和其人格的尊重。
b.教師要求幼兒“輕輕地,不要影響別人午睡”則體現出對其他兒童休息權的尊重。 2.答:(1)我國幼兒園教育的目標是:對幼兒實施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
(2)我國幼兒教育目標體現出促進幼兒全面發展的基本理念。特別強調要避免重智輕德,重德輕智等傾向,也強調要避免在某一個方面,如智育中只重知識輕智力的培養。
(3)社會上風行的各種“神童”、“天才”方案就是“重智輕德”的集中體現,是對兒童“發展”和“智育”的曲解。這種做法不僅不利于幼兒全面發展,甚至會給幼兒其他方面的發展造成障礙,導致幼兒人格、社會適應能力等發展異常。
(4)幼兒園辦興趣班和特長班也反映出幼兒園對教育目標理解的誤區。兒童的全面發展是德、智、體、美諸多方面的,絕不能刻意地強調“才藝”。
(5)最重要的一點是:幼兒園作為專業的幼兒教育機構,必須遵循兒童身心發展的基本規律,不僅要保證教育目標、教育方法的科學性和系統性,而且要發揮專業機構優勢,向家長、社會宣傳科學的教育理念,決不能隨波逐流,更不能成為少數人謀取利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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