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考試中學綜合素質考點:寫作能力(一)
——記敘文寫作
根據教師資格證考試大綱的要求,《中學綜合素質》寫作能力這一節需要掌握文體知識,能根據需要按照選定的文體寫作。
記敘文是以記人、敘事、寫景、狀物為主,以寫人物的經歷和事物發展變化為主要內容的一種文體形式。主要采用敘述、描寫、議論、抒情、說明五種表達方法。
一、敘述
敘述是對人物的經歷、事物的發展過程作介紹、說明、交代。敘述是寫作中最基本、最常見的表達方式。
二、描寫
描寫是對人、事、物、景做具體、形象的刻畫。
三、抒情
抒情是感受和感情的抒發、表達。
四、夾敘夾議
夾敘夾議是作者對某個議論對象發表見解,以表明自己的觀點和態度。它的作用在于使文章鮮明、深刻,具有較強的哲理性和理論深度。在議論文中,它是主要表達方式;在一般記敘文、說明文或文學作品中,也常被當作輔助表達手段。
五、說明
說明是用簡明扼要的文字,把事物的形狀、性質、特征、成因、關系、功用等解說清楚的表達方式。這種被解說的對象,有的是實體的事物,如山川、江河、花草、樹木、建筑、器物等;有的是抽象的道理,如思想、意識、修養、觀點、概念、原理、技術等。
熱點推薦:教師資格證考試小學綜合素質考點歸納
通關必看:2017年教師資格證考試提前備考有妙招,233網校匯聚教師資格經驗豐富講師,為廣大考生打造一次通關備考秘籍,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