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考試中學綜合素質考點:邏輯思維能力(一)
——概念
根據教師資格證考試大綱的要求,《中學綜合素質》邏輯思維能力這一節需要了解一定的邏輯知識,熟悉分析、綜合、概括的一般方法。
思維是人腦對客觀現實概括的、間接的反映,反映的是事物的本質屬性和事物間內在的、必然的聯系?;季S實現著從現象到本質、從感性到理性的轉化,使人達到對客觀事物的理性認識。邏輯學的知識,從人類的思維表達實際中概括出來.反過來對人們的認識和實際活動起著約束、規范作用。掌握了邏輯知識,可以幫助人們正確地思考問題、表達思想和交流思想,提高人們的認識水平、思考水平、論辯能力和辦事效率,是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必要工具。
教師的邏輯思維水平對其所從事的教育活動有著重要的影響,邏輯思維能力是教師應掌握的基本職業能力。
一、什么是概念
所謂概念就是反映事物(對象)屬性和范圍的思維形式,是思維形式最基本的組成單位,也是構成命題、推理的要素。概念的表現形式就是詞語,但卻并非所有的詞語都是概念,只有表達了一類事物的詞語才能稱之為概念。
二、概念的基本邏輯特征
內涵和外延是概念的兩個基本邏輯特征。
塑念的內涵,是塑概念所反映的事物的特性或本質。例如,“商品”這個概念的內涵就是“用于交換的勞動產品”。
概念的外延,就是具有概念所反映的特有屬性的事物。例如,“商品”這個概念的外延指具有商品這 一個概念內涵的,在市場上出售的所有商品。
概念的外延既然是一個范圍,因此就可以用一條封閉的曲線來表示,曲線里面的就是一個概念的全部外延.稱之為“文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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