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藥劑型的分類
這部分內容常結合以后各章中涉及的各個劑型考,單獨在緒論中考的可能性不大。
藥物劑型的種類繁多,劑型進行分類,目前主要有以下幾種分類方法:
1.按分散系統分類
2.按物態分類
3.按給藥途徑和方法分類
4.按制法分類
四、中藥劑型選擇的基本原則
★★常考題型為X型題
1.根據防治疾病需要選擇(簡稱為:病)
2.根據藥物性質選擇(簡稱為:藥)
3.根據應用及貯運等要求選擇(3、4簡稱為:五方便)
4.結合生產條件選擇
五、藥典
常考題型為A型題
★★1.藥典的性質與作用 藥典是一個國家記載藥品質量規格、標準的法典。由國家組織藥典委員會編纂,并由政府頒發施行,具有法律的約束力。
★★2.中國的藥典 唐顯慶四年(公元659年)編纂并頒布的《新修本草》(又稱《唐新修本草》或《唐本草》),是我國由政府頒布的第一部藥典,也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全國性藥典。
《太平惠民和劑局方》是我國第一部官方頒布的制劑規范,收載宋代“太平惠民和劑局”的藥方,于紹興21年(公元1151年)出書,也具有藥典的性質。
新中國建立以來,已頒布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有1953、1963、1977、1985、1990、1995及2000年版。其中除1953年版為一部外,其余均分為一、二兩部。
一部收載中藥材和中藥成方及單方制劑,二部收載化學藥、生化藥、抗生素、放射性藥品、生物制品等各類制劑。《中國藥典》分別由凡例、正文、附錄和索引組成。凡例是使用本藥典的總說明,包括藥典中各種術語的含義,及其在使用時的有關規定。正文是藥典的主要內容,敘述本部藥典收載的所有藥物和制劑。附錄則是敘述本部藥典所采用的檢驗方法、制劑通則、藥材炮制通則、對照品與對照藥材及試藥、試液、試紙等。索引設有中文、漢語拼音、拉丁名和拉丁學名索引,以便于查閱。
中藥制劑總論
中藥制劑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衛生部《藥品標準·中藥成方制劑》《制劑規范》等規定的處方,將中藥加工或提取后制成具有一定規格,可以直接用于防病治病的一類藥品。中藥制劑包括中藥成方制劑、中成藥、協定處方制劑及單味藥制劑等。當代的成方制劑與中成藥品種已達到10000余種,醫院制劑亦約有15000多種,它們在我國醫療保健事業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任何藥物供臨床使用之前都必須制成適合于醫療或預防應用的形式,稱為劑型,例如片劑、注射劑、氣霧劑、丸劑、散劑、膏劑等。劑型是集體名詞,一般是指制劑的類別,劑型中的任何一個具體品種,例如片劑中的元胡止痛片、注射劑中的止喘靈注射液、丸劑中的香砂六君子丸等叫做制劑。
藥物制成何種劑型何種制劑的依據,首先是根據醫療預防的需要,由于病有緩急,證有表里,因此,對于劑型、制劑的要求亦有不同,如急癥用藥,藥效宜速,故采用湯劑、注射劑、舌下片(丸)劑、氣霧劑等;緩癥用藥,藥效宜緩,滋補用藥,藥效宜持久,常采用蜜丸、水丸、糊丸、膏滋、緩釋片等;皮膚疾患,一般采用膏藥、軟膏等;某些腔道疾患如痔瘡、瘺管,可用栓劑、條劑、線劑或釘劑等。其次是根據藥物的性質,藥物性質不同亦要求制成不同劑型、制劑,以更好地發揮藥物療效,如處方中含有毒性和刺激性藥物時,則宜制成糊丸、蠟丸、緩釋片等;遇胃酸易分解失效的藥物成分,宜制成腸溶膠囊或腸溶片劑;某些藥物制成液體制劑不穩定時,可制成散劑、片劑、粉針劑或油溶液等。藥物制成劑型、制劑時還要考慮便于服用、攜帶、運輸、貯藏及生產等。有關藥物制成劑型、制劑,前人早有論述,《本經》序例中記載:“藥性有宜丸者、宜散者、宜水煎者、宜酒漬者、宜膏煎者,亦有一物兼宜者,亦有不可入湯酒者,并隨藥性,不得違越。”梁代陶弘景則進一步指出:“……又按病有宜服丸者、服散者、服湯者、服酒者、服膏煎者,亦兼參用察病之源以為其制也。”當然,藥物和劑型、制劑之間的關系是辯證的,藥物本身的療效無疑是主導的,但劑型、制劑對藥物療效的發揮在一定條件下也是十分重要的。
中藥制劑學是以中醫藥理論為指導,既繼承了傳統的中藥制劑的方法,又用現代科學的理論技術,來研究中藥劑型、制劑的配制理論、生產技術、質量控制和臨床藥效學的科學。制劑的中心內容是研究制劑的生產工藝和理論,使制劑的生產工藝合理,質量符合各項規定要求,療效突出,毒副反應小,便于生產、服用、攜帶、運輸、貯藏,病人歡迎,市場暢銷,社會效益好,經濟效益高,以最大限度地發揮藥物療效的目的。總之,必須使制劑有效、安全、穩定,更好地為人類健康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