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工程變更與索賠管理
(一)工程變更管理
1.工程變更的范圍和內容
2.工程變更程序
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工程變更可分為監理人指示的工程變更和施工承包單位申請的工程變更兩類。
(二)工程索賠管理
工程索賠是在施工合同履行中,當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者出現了應當由對方承擔的風險而遭受損失時,向另一方提出賠償要求的行為。通常,索賠是雙向的。但建設單位索賠數量小,而且可以通過沖賬、扣撥工程款、扣保證金等實現對施工單位的索賠。
通常情況下,索賠是指施工承包單位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對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費用增加而要求建設單位給予補償損失的一種權利要求。
1.工程索賠產生的原因(5個原因)
2.工程索賠的分類(3大分類)
3.工程索賠處理程序
(1)施工承包單位的索賠程序。
(2)監理人處理索賠的程序。
(3)施工承包單位提出索賠的期限。
例題解析
【例】根據《標準施工招標文件》,由施工承包單位提出的索賠按程序得到了處理,且施工單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建設單位應在作出索賠處理答復后( )天內完成賠付。
A.14
B.21
C.28
D.42
【答案】C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工程變更與索賠管理。施工單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建設單位應在作出索賠處理答復后28天內完成賠付,施工承包單位不接受索賠處理結果的,按合同中爭議解決條款的約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