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報送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材料和停止使用原注冊證書的通知
按照《注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建設部令第150號)及《關于造價工程師初始注冊及延續注冊工作的通知》(建辦標函[2008]134號)的規定和要求,我省現已開展2011年度注冊造價工程師延續注冊工作,各市(綏中縣)注冊管理部門爭取將本市(縣)延續注冊初審合格的相關資料及網上申報數據于2011年11月15日前隨時報送至住建廳注冊中心,住建部將于2011年11月20日后集中審查。按照住建部造價工程師注冊管理的要求,注冊造價工程師每年度的延續注冊審查辦理時限為本年度10月份至第二年度2月末,請有關企業和相關注冊人員(見附件)做好申報準備工作。對于延續注冊期間申請跨省變更注冊的人員需辦理延續注冊合格后再提交跨省級變更注冊申請。同時原2007年及以前發放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制”的老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造價工程師注冊證書”將于2012年1月1日起在遼寧省內停止使用。附件:遼寧省2011年全國注冊造價工程師需延續注冊人員匯總表
二○一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