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財務控制和成本控制是內部控制的一部分,所以在總結財務控制和成本控制之前,我們有必要先來了解一下內部控制,內部控制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來了解:
一、目標:1.企業戰略;2.經營的效率和效果;3.財務會計報告及管理信息的真實可靠;4.資產的安全完整;5.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管要求。
二、基本要素:
1.內部環境:(1)治理結構;(2)組織機構設置與權責分配;(3)企業文化;(4)人力資源政策;(5)內部審計機制;(6)反舞弊機制。
2.風險評估:(1)目標設定;(2)風險評估;(3)風險分析;(4)風險應對。
3.控制措施:(1)職責分工控制;(2)授權控制;(3)審核批準控制;(4)預算控制;(5)財產保護控制;(6)會計系統控制;(7)內部報告控制;(8)經濟活動分析控制;(9)績效考評控制;(10)信息技術控制。
4.信息與溝通:(1)信息的收集機制;(2)企業內部與企業外部有關方面的溝通機制。
5.監督檢查:(1)持續性監督檢查;(2)專項監督檢查;(3)提交檢查報告;(4)提出有針對性的改進措施。
三、制度設計的原則:1.合法性原則;2.全面性原則;3.重要性原則;4.有效性原則;5.制衡性原則;6.合理性原則;7.適應性原則;8.成本效益原則。
四、一般方法:1.職責分工控制;2.授權控制;3.審核批準控制;4.預算控制;5.財產保護控制;6.會計系統控制;7.內部報告控制;8.經濟活動分析控制;9.績效考評控制;10.信息技術控制。
財務預算編制出來之后,是需要落實的,而財務控制就是這樣一個過程: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方式確保企業及其內部機構和人員全面落實、實現財務預算的過程。財務控制的主要方法就是責任中心財務控制。責任中心財務控制包括成本中心財務控制、利潤中心財務控制、投資中心財務控制。這三大中心都有自己的考核指標,分別如下:
成本中心:
1.成本(費用)變動額=實際責任成本(費用)-實際業務量的預算成本(費用)、
2.成本(費用)變動率=成本(費用)變動額/實際業務量的預算成本(費用)
利潤中心:
1.邊際貢獻總額=銷售收入總額-可控成本總額(變動成本總額)
2.利潤中心負責人可控利潤總額=邊際貢獻-負責人可控固定成本
3.利潤中心可控利潤總額=負責人可控利潤總額-負責人不可控固定成本
投資中心:
1.投資利潤率=利潤/投資額
2.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息稅前利潤率/總資產
3.剩余收益(第一種算法)=利潤-投資額×預期的最低投資報酬率
4.剩余收益(第二種算法)=息稅前利潤-總資產×預期的最低總資產息稅前利潤率
在將企業內部分成各個責任中心之后,就有一個各個責任中心之間以什么樣的價格標準進行內部結算和責任結轉的問題。該價格標準包括了以下幾種類型:1.市場價格;2.協商價格;3.雙重價格(包括雙重市場價格、雙重轉移價格);4.成本轉移價格(包括標準成本價格、標準成本加成價格、標準變動成本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