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項目凈現金流量的測算
某年凈現金流量=該年現金流入量-該年現金流出量
建設期某年凈現金流量=-該年原始投資額
運營期某年所得稅前凈現金流量=該年息稅前利潤+該年折舊+該年攤銷+該年回收額-該年維持運營投資-該年流動資金投資
運營期某年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該年所得稅前凈現金流量-(該年息稅前利潤-利息)×所得稅稅率
單純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凈現金流量的確定方法
建設期某年的凈現金流量=-該年發生的固定資產投資
運營期某年所得稅前凈現金流量=該年因使用該固定資產新增的息稅前利潤+該年
因使用該固定資產新增的折舊+該年回收的固定資產凈殘值
運營期某年所得稅后凈現金流量=運營期某年所得稅前凈現金流量-(該年因使用
該固定資產新增的息稅前利潤-利息)×所得稅稅率
靜態評價指標的計算方法及特征
如果運營期內前若干年某年凈現金流量相等,且其合計大于或等于原始投資,則:
①公式法:
不包括建設期的回收期=運營期發生的原始投資合計/運營期內前若干年相等的凈現金流量
包括建設期的回收期(PP)=不包括建設期的回收期(PP’)+建設期(s)
①
列表法:
包括建設期的投資回收期=最后一項為負值的累計凈現金流量對應的年數+最后一項為負值的累計凈現金流量絕對值/下一年度凈現金流量
或=累計凈現金流量第一年出現正值的年份-1+該年初尚未回收的投資/該年凈現金流量總投資收益率(投資報酬率)=年息稅前利潤或年均息稅前利潤/項目總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