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借:營業外支出 68
貸:固定資產清理 68
(4)
借:營業外支出7
貸:銀行存款 7(5+2)
(5)
借:營業費用 5
貸:銀行存款 5
(6)
借:銀行存款1755
貸:其他業務收入 15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255(1500×17%)
借:其他業務支出 800
貸:原材料 800
(7)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25
其他業務支出 20
貸:應交稅金——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45
(8)
借: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 7
其他業務支出 5
貸:其他應交款 12
(9)
借:財務費用 8
貸:預提費用 8
(10)
借: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損益調整) 850
貸:投資收益 850
(11)
借:管理費用 110(440/4)
貸:累計折舊 110
(12)
借:管理費用 20
貸:銀行存款 20
(13)
利潤總額=4365-2275=2090(萬元)
應交所得=(2090-110+2+5-850)×33%=1137×33%=375.21(萬元)
遞延稅款貸項=(220-110)×33%=36.3(萬元)
所得稅費用=375.21+36.30=411.51(萬元)或=(2090+2+5-850)×33%=411.51(萬元)
凈利潤=2090-411.51=1678.49(萬元)
借:所得稅 411.51
貸:遞延稅款 36.3
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375.21
借:本年利潤 2686.51
貸:主營業務成本 1200
營業外支出 75
其他業務支出 825
營業費用 5
財務費用 8
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32
管理費用 130
所得稅 411.51
借:主營業務收入 2000
營業外收入 15
其他業務收入 1500
投資收益 850
貸:本年利潤 4365
借:本年利潤 1678.49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1678.49
指明結賬后事項及有關會計分錄:
(1)調整事項有:①屬于壞賬損失事項;②屬于董事會決議的利潤分配方案(不包括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分配)。
(2)非調整事項有:②董事會決議的利潤分配方案中有關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的分配;③屬于臺風襲擊所造成的損失;④屬于股票市價下跌。
(3)會計分錄
①屬于壞賬損失事項:
發生壞賬
借: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90
貸:應收賬款 90
應調整的2004年所得稅費用和應交所得稅=90×33%=29.7(萬元)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29.7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29.7
將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轉入利潤分配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60.3
貸:以前年度損益調整 60.3
②3月2日公司董事會確定提請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
借: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161.82
——提取法定公益金 161.82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161.82
貸:盈余公積 485.46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485.46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161.82
——提取法定公益金 161.82
——提取任意盈余公積 161.82
(4)編制經股泰山會批準的利潤分配方案后有關的會計分錄(此項不能在2004年度利潤分配表中反映,只能在2005年度利潤分配表中反映)。
①應提數與董事會決議提取數的差額=1618.19×35%-485.46=80.91萬元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80.91
貸:盈余公積 80.91
②對于分配的現金股利(此項屬于2005年度會計事項,按2005年業務處理,即不需調整2005年度利潤分配表中的上年數)
借:利潤分配——應付普通股股利 835
貸:應付股利 835
上述①調整2005年度利潤分配表中上年數欄目及2005年12月31日編制的資產負債表中年初數相關項目。
③分派股票股利(此項屬于2005年度會計事項,按2005年業務處理,即不需調整2005年度利潤分配表中的上年數)。
借:利潤分配——轉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200
貸:股本 200
利潤表
編制單位:泰山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 單位:萬元
利潤分配表
編制單位:泰山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 單位: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