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某公司為一家家用電器制造企業,2008年9月,為了能夠在下一年度順利實施轉產,該公司管理層制定了一項重組計劃,計劃規定,從2009年1月1日起,企業將以職工自愿方式。辭退其平面直角系列彩電生產車間的職工。辭退計劃的詳細內容,包括擬辭退的職工所在部門、數量、各級別職工能夠獲得的補償以及計劃大體實施的時間等均已與職工溝通,并達成一致意見,辭退計劃已于當年12月10日經董事會正式批準,辭退計劃于下一個年度內實施完畢。
2008年12月31日,公司預計各級別職工擬接受辭退職工數量的最佳估計數(最可能發生數)及其應支付的補償。
按照或有事項有關計算最佳估計數的方法1.預計接受辭退的職工數量可以根據最可能發生的數量確定;2.也可以采用按照各種發生數量及其發生概率計算確定。
第一種做法:愿意接受辭退的職工最可能數量為123名。預計補償總額為1400萬元,則公司在2008年(辭退計劃2008年12月10日由董事會批準)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 1400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14000000
第二種做法:以本例中彩電車間主任級別、工齡在1-10年的職工為例,假定接受辭退的各種職工數量及發生概率。
由上述計算結果可知,彩電車間主任級別、工齡在1-10年的職工接受辭退計劃最佳估計數為5.67名,則應確認職級的辭退福利金額應為56.7(5.67)萬元。由于所有的辭退福利預計負債均應計人當期費用,因此,2008年12月10日由董事會批準公司應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管理費用 567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辭退福利 567000
二、辭退職工補償的稅務處理
(一)辭退補償的企業所得稅方面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支付給職工的一次性補償金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1]918號)文件規定,企業對已達一定工作年限、一定年齡或接近退休年齡的職工內部退養支付的一次性生活補貼,以及企業支付解除勞動合同職工的一次性補償支出(包括買斷工齡支出)等,屬于《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國稅發[2000]084號)中第二條,即與取得應納稅收入有關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的,原則上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各種補償性支出數額較大,一次性攤銷對當年企業所得稅收入影響較大的,可以在以后年度均勻攤銷。具體攤銷年限,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局根據當地實際情況確定。
(二)辭退補償的個人所得稅方面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征兔含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1]157號)文件規定,個人因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包括用人單位發放的經濟補償金、生活補助費和其他補助費用),其收入在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內的部分,免征個人所得稅。超過的部分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經濟補償金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國稅發[1999]178號)的有關規定,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個人領取一次性補償收入時,按照國家和地方政府規定的比例實際繳納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費、基本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可以計征其一次性補償收入的個人所得稅時予以扣除。
另外,根據國稅發[1999]178號文件規定。對于個人因解除勞動合同取得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個人取得的一次性經濟補償收入,除以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以其商數作為個人的月工資、薪金收入,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個人在本企業的工作年限數按實際工作年限數計算,超過12年的按12年計算。
(三)關于企業減員增效實行內部退養辦法人員取得收入征稅問題
(1)內部退養所得報酬不屬于離退休工資,應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征個人所得說。(2)個人在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應按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的所屬月份進行平均,并與領取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后減除當月費用扣除標準,以余額為基數確定適用稅率,再將當月工資、薪金加上取得的一次性收入,減去費用扣除標準,按適用稅率計征個人所得稅。(3)個人在辦理內部退養手續后至法定離退休年齡之間重新就業取得的“工資,薪金”所得,應與其從原任職單位取得的同一月份的“工資,薪金”所得合并,并依法自行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例】某企業職工甲2007年1月1日辦理內部退養手續,每月退養費2000元,一次取得補償金24000元,2007年的6月甲在另一單位任職受雇,每月取得工資、薪金2000元,2008年1月1日甲正式辦理了退休手續。
2007年的1月應納個人所得稅:(24000+12+2000-1600)=2400,余額2400來確定1月份的適用稅率是15%,速算扣除數是125,所以2007年1月應納個人所得稅=(24000+2000-1600)×15%-125=3535(元),2007年的2月到5月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個人所得稅=(2000-1600)×5%=20(元),2007年的6月到12月應納個人所得稅:應納個人所得稅=(2000+2000-1600)×15%-125=235(元),2008年1月1日甲正式辦理了退休手續,本單位給的2000元是離退休工資,是免稅的。在外單位任職的2000元還應該是納稅的。2008年1-2月應納個人所得稅=(2000-1600)×5%=20(元),由于2008年3月起費用扣除標準為2000元,甲在外單位任職收入2000元,因此無需納稅。
綜上所述,企業支付給職工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支出當期一次性支付的應在當期費用中列支;補償款項超過一年支付的辭退福利計劃,企業應當選擇恰當的折現率,以折現后的金額計量應計入當期管理費用的辭退福利金額,該項金額與實際應支付的辭退福利之間的差額,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在以后各期實際支付辭退福利款項時,計入財務費用。稅務方面原則上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但要履行相應的報批手續。個人取得的一次性補償收入如超過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3倍數額以外的部分,要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