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甲公司向乙銀行借款1000萬元,甲公司未按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乙銀行可以采取的措施有( )。
A、停止發放借款 B、提前收回借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按已確定的借款利息雙倍收取罰息
【答案】ABC
【解析】選項D加收罰息屬于企業“逾期歸還”銀行貸款的措施。
三、判斷題(判斷正確的,每題得1分,判斷錯誤的,每題倒扣1分,不答題既不得分.也不扣分。扣分最多扣至本題型零分為止。)
1、在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勝訴的,訴訟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
【答案】:×
【解析】:在債權人對“次債務人”提起的代位權訴訟中,債權人勝訴的(本文由北京安 通學校提供 歡迎閱讀),訴訟費用由“次債務人”負擔。
2、采用單一來源方式,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的,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20%。()
【答案】:×
【解析】: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的10%。
3、甲曾擔任A公司董事,A公司2003年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破產,而甲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個人責任,則甲只能從2005年起方能擔任別的公司董事、經理或監事。( )
【答案】:×
【解析】:根據公司法的規定,擔任因經營管理不善而破產清算的公司、企業的董事或經理、廠長,并對該公司、企業的破產負有個人責任的,自該公司、企業破產清算完結之日起未逾3年的人,不能擔任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
4、甲公司因不能清償到期債務被債權人申請破產,此前甲公司欠乙公司6萬元的勞務費一直沒有支付。乙公司知道甲公司被申請破產后,遂向甲公司購買6萬元貨物,但遲遲不支付貨款。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產申請后,乙公司可以主張以此6萬元貨款抵銷欠付甲公司的6萬元的勞務費。()
【答案】:×
【解析】:債權人已知債務人有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者破產申請的事實,對債務人負擔債務的,不得抵銷。
5、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及質權并存時,質權人優先于抵押權人受償。( )
【答案】:×
【解析】:同一財產法定登記的抵押權與質權并存時,抵押權人優先于質權人受償。
6、根據《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債權人甲與債務人乙約定由乙向丙履行債務,乙未履行,則丙應向甲承擔違約責任。( )
【答案】:×
【解析】:依據《合同法》規定,當事人約定由債務人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債務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應當向債權人承擔違約責任。
7、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共益債務。()
【答案】:×
【解析】:債務人財產不足以清償所有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先行清償“破產費用”。
8、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答案】:×
【解析】: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9、財政違法行為的行為主體是指違反財政法律法規的單位和個人。()
【答案】:×
【解析】:財政違法行為的行為主體包括執法主體和違法主體。
10、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出資企業的國有股權轉讓,須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
【答案】:×
【解析】:法律規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出資企業的國有股權轉讓,由有國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決定,并非都要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只有其中轉讓全部國有股權或者轉讓部分國有股權致使國家不再擁有控股地位的,須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
11、甲有一頭已經懷孕的母牛,其將母牛抵押給乙,則抵押期間母牛生下了小牛歸甲;如果甲將這頭母牛質押給丙,則質押期間母牛生下的小牛歸丙。( )
【答案】:√
【解析】:法律規定,在抵押關系存續期間,抵押物的孳息歸抵押人;在質押關系中,債權人有權收取質物的孳息,但質押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所以如果甲將這頭母牛質押給丙,合同沒有約定小牛的歸屬的,則質押期間母牛生下的小牛丙有權收取。(本文由北京安 通學校提供 歡迎閱讀)如果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12、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核準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基金募集。超過6個月開始募集,原核準的事項應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 )。
【答案】╳
【解析】基金管理人應當自收到核準文件之日起6個月內進行基金募集。超過6個月開始募集,原核準的事項未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備案;發生實質性變化的,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重新提交申請。
13、持票人善意取得偽造的票據,對被偽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據權利。( )
【答案】√
【解析】:依照規定,偽造的票據,持票人即使是善意取得,對被偽造人也不能行使票據權利(被偽造人沒有在票據上簽章)。
14、《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規定,外國投資者分期繳付出資時,最后一期出資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年內繳清。
【答案】╳
【解析】外商投資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首次出資額應當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其余部分應當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內繳足,其中,投資公司可以在5年內繳足。
15、單獨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董事會應當在收到提案后2日內通知其他股東,并將該臨時提案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答案】╳
【解析】依照規定,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10日前提出臨時提案并書面提交董事會.
16、上市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答案】√
17.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答案】√
【解析】新修改的公司法規定,公司經營管理發生嚴重困難,繼續存續會使股東利益受到重大損失,通過其他途徑不能解決的,持有公司全部股東表決權10%以上的股東,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