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考2017年中級會計師考試,學習經濟法第七章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考點預習之企業所得稅稅率。考前爭分奪秒,特奉上2017中級經濟法核心命題考點>>
2017中級會計師經濟法預習知識點第七章:企業所得稅稅率【2017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點預習匯總】
企業所得稅是對我國內資企業和經營單位的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種稅。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包括以下6類:(1)國有企業;(2)集體企業;(3)私營企業;(4)聯營企業;(5)股份制企業;(6)有生產經營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組織。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銷售貨物所得、提供勞務所得、轉讓財產所得、股息紅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接受捐贈所得和其他所得。
1.基本稅率25%;低稅率20%,實際執行10%稅率。企業所得稅的納稅人不同,適用的稅率也不同。
2.居民企業中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征稅;國家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稅。
國家財稅務總局下發的《關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117號),通知明確,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于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推薦閱讀:2017中級經濟法經典習題|真題考點解析匯總
通關必看:2017年中級會計考試取證班鎖定各科核心命題考點,送超高含金量的專題班,為廣大考生打造一次通關備考秘籍!【點擊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