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中級經濟法關鍵在記住法條,然后勤看勤背,為了幫助大家攻克中級經濟法條,233網校學霸君為大家整理了《中級經濟法》法條,趕緊來學習吧!
中級經濟法必背法條: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條件
備考資料>>【刷題小程序】【歷年真題下載】【會計分錄、經濟法條、公式大全下載】
1、有限責任公司由50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決定對有限責任公司注冊資本實繳、注冊資本最低限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3、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
【注意】以貪污、受賄、侵占、挪用等違法犯罪所得的貨幣出資后取得股權的,對違法犯罪行為予以追究、處罰時,應當采取拍賣或者變賣的方式處置其股權。但不能直接將出資的財產從公司抽出。
4、股東共同依法制定公司章程,股東應當在公司章程上簽名、蓋章。公司章程對公司、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具有約束力。
5、有限責任公司章程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必備事項):
①公司名稱和住所;②公司經營范圍;③公司注冊資本;④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⑤股東的出資方式、出資額和出資時間;⑥公司的機構及其產生辦法、職權、議事規則;⑦公司法定代表人;⑧股東會會議認為需要規定的其他事項(兜底條款,對考試來說可以無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