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中外合資企業有關事項如下:
?。?)中國甲商人與法國乙商人共同出資設立一個中外合資企業,雙方經協商擬訂的合資企業合同。但是沒有設立股東會。
?。?)合資企業投資總額1200萬美元,注冊資本500萬美元。
其中,中方出資為300萬美元,外方出資為200萬美元。
要求:
分析說明上述各項條款的內容是否符合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說明理由。
【答案】
?。?)①中方是商人不符合規定,外商投資企業中的中方投資者不能是自然人,必須是企業。
?、诤腺Y企業不設股東會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合營企業的組織形式雖然是有限責任公司,但不設股東會。
(2)①注冊資本占投資總額的比例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根據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總額在1000萬美元以上至3000萬美元(含3000萬美元)的,其注冊資本至少應占投資總額的2/5,其中投資總額在1250萬美元以下的,注冊資本不得低于500萬美元。在本案中,合資企業投資總額1200萬美元,注冊資本500萬美元,符合該項規定。
?、谕夥降耐顿Y比例符合有關規定。根據規定,在合營企業的注冊資本中,外國合營者的投資比例一般不低于25%。在本案中,外方投資比例占40%。
(3)合營企業外方投資者可以用人民幣出資是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擬設立外商投資企業的外國投資者的出資,可以用自由兌換的外幣,也可以用經審批機關批準的從設立在中國境內的其它外商投資企業中獲得的人民幣利潤出資,還可以用工業產權、專有技術、機器設備等作價出資。
(4)①中外以作為抵押物的廠房投資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中外投資者以實物作價投資,必須是自己所有且未設立任何擔保物權。本案中,中方的廠房在作為投資前已經抵押給他人,故不能作為其出資方式。
②外方專有技術出資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投資者以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作價投資的,必須為自己所有且未設立任何擔保物,并應當出具擁有所有權和處置權的有效證明。在本案中,外方的專技術屬于以許可證協議方式取得的使用權,不能用來作為外方的投資。
(5)外方以合營企業的財產、權益為自己出資擔保不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合營企業任何一方不得用以合營企業名義取得的貸款、租賃的設備或者其他財產以及合營者以外的他人財產作為自己的出資,也不得以合營企業的財產和權益或者合營他方的財產和權益為其出資擔保。
?。?)分期繳付出資的第一期出資額的比例和期限符合有關規定。根據規定,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投資者分期繳付出資的,合營各方第一期出資不得低于各自認繳出資額的15%,并且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個月內繳清。
(7)有關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確定符合規定。根據規定,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由合營各方協商確定或由董事會選舉產生。一方擔任董事長的,由他方擔任副董事長。但總經理作為中外合資經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不符合規定,因為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
(8)合營期間增加注冊資本的程序符合規定。根據規定,增加注冊資本的程序是:
?、俸蠣I各方協商一致②合營企業董事會會議通過③報原審批機關批準④向原工商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9)選擇適用第三國法律解決合同爭議的約定不符合有關法律規定。根據規定,在我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必須適用中國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