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判斷題1.×。通過證券交易所的證券交易投資者持有一個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30%時,繼續進行收購的應當依法向該上市公司所有股東發出收購上市公司全部或者部分股份的要約。
2.√。封閉式基金的基金份額,經基金管理人申請,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可以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上市公司的定期報告是上市公司和公司債券上市交易的公司進行持續信息披露的主要形式之一,包括季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和年度報告。
4.×。通過單獨或者合謀,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屬于操縱市場的行為。
5.√。收購上市公司中由國家授權投資的機構持有的股份,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經有關主管部門批準。
6.×。上市公司收購可以采用現金、依法可以轉讓證券以及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支付方式進行。
7.√。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新股,應當符合經國務院批準的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條件,并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核準。
8.×。《證券法》規定:證券公司因包銷購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賣出該股票不受六個月時間的限制。
9.×。采取要約收購方式的,收購人在收購期限內,不得賣出被收購公司的股票.
10.×。綜合類證券公司和經紀類證券公司的分類是修訂前的《證券法》中的內容。2005年新修訂的《證券法》取消了這種劃分,而是對經營不同證券業務的證券公司規定了不同的注冊資本限額。
11.√。證券公司為客戶買賣證券提供融資融券服務,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并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12.√。投資者申請開立賬戶,必須持有證明中國公民身份或者中國法人資格的合法證件。這是國家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題中所說是正確的。
13.√。為適應資本市場的國家化趨勢,加強國家間的證券監管合作,《證券法》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和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合作機制,實施跨境監督管理。
14.×。《證券法>規定,投資者及其一致行動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擁有權益的股份達到或者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但未達到20%的,應當編制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四、綜合題1.【答案】
(1)A公司上市后,其股本結構中社會公眾股所占股本總額比例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中,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需達到公司股份總額的25%以上;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為10%以上。A公司的股本總額13200萬股,社會公眾股占股本總額的比例為37.88%,故A公司股本結構中社會公眾股所占股本總額比例符合法律規定。
(2)A公司股東大會對關聯交易的表決程序有不當之處。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關聯股東在股東大會審計有關關聯交易事項時,不應當參與投票表決,其所代表的有表決權的股份數不計入有效表決總數;股東大會會議的公告應當充分披露非關聯股東的表決情況。在本案中A公司因使用關聯股東B企業所有的專利而向B企業每年支付使用費500萬元屬于關聯交易事項,因此在股東大會中關聯股東B企業不應當參與投票表決,其所代表的表決權的股份數7000萬股不得計入有效表決總數。
(3)B公司轉讓A公司股份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B企業持有A公司股份的時間已超過了1年,故轉讓A公司股份符合法律規定。
宏達公司未向A公司報告所持股份情況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證券法》的規定,持有一個股份有限公司已發行_的股份5%的股東,應當在其持股數額達到該比例之日起3日內向該公司報告。宏達公司持有A公司發行股份達6.06%,應當向A公司報告。
(4)A公司Il缶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出售公司重大資產的決議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公司法>規定,對上市公司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的30%的,應當由股東會作決議,且屬股東大會特別決議事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A公司臨時股東大會通過增選一名公司董事的決議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公司法》的規定,臨時股東大會不得對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項作出決議。
(5)陳某買賣A公司股票的行為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證券法》的規定,為上市公司出具審計報告的人員,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開后5日內,不得買賣該種股票。陳某是在審計報告公布5日后買賣A公司股票的,故符合法律規定。
李某買賣A公司股票的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證券法》的規定,證券公司的從業人員在任期或法定期間內,不得直接或者以化名、借用他人名義持有、買賣股票。李某為E證券公司從業人員,故買賣A公司股票不符合法律規定。
(6)A企業收購D公司的做法存在以下不當之處:
①安排D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通過A企業收購D公司股權事宜有不當之處。因為,A企業收購D公司不用D公司召開股東大會通過,股份有限公司股東的股權轉讓無須經過股東大會批準。
②由F企業履行報告義務和將收購協議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審核批準不符合法律規定。根據有關規定,收購協議簽訂之后,應由收購人,即A企業履行報告義務,而非F企業。此外,收購協議無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以及證券交易所批準,僅向其作出書面報告即可。
③收購協議在未獲批準之前不得履行的表述不當。根據有關規定,收購協議在未作出公告前不得履行。
④收購行為完成后,A企業應當在15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并予公告,而非30日。
⑤A企業擬在收購行為完成3個月后轉讓所持D公司股份不符合法律之規定。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收購在收購行為完成后12個月內不得轉讓所持上市公司的股份。
2.【答案】
(1)李某為王某提供證券交易信息是《證券法》所禁止的內幕交易行為,不合法。李某是證券交易所的信息分析師,符合《證券法》規定的“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屬于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其把內幕信息泄露給王某,王某依此買賣證券當屬內幕交易行為,當然為《證券法》所禁止。
(2)屬于操縱市場行為,違反《證券法》。《證券法》規定:禁止任何人單獨或者通過合謀,集中零金優勢、持股優勢或者利用信息優勢聯合或者連續買賣,操縱證券交易價格或者證券交易量。王與李利用信息優勢,操縱證券交易價格和證券交易量,當然屬于操縱市場行為。
(3)首先甲公司虧損巨大沒有披露不合法。因為甲公司虧損巨大屬于上市公司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的重大事件。其次,甲公司撤換董事兼總經理王某沒有披露不合法。因為此也屬于重大事件之一:公司的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
(4)不合法。乙公司實際是甲公司的實際控制公司,乙公司作為控制人與丙公司的合并行為以及由此帶來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當屬重大事件,即‘‘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變化”,應當向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和證券交易所報送臨時報告。
(5)王某與李某應承擔賠償責任。因為王與李不僅有內幕交易行為,還有操縱市場行為,并且給甲公司造成了巨大損失。《證券法》規定:內幕交易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操縱證券市場行為給投資者造成損失的,行為人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