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簡答題(本類題共3小題,每小題5分,共15分)。
56、甲、乙、丙三公司均為丁公司的債權人。丁公司于2007年2月1日被人民法院受理破產,并于2007年5月10日被人民法院宣告破產。管理人核實情況為:(1)甲公司與丁公司于2006年1O月20日簽訂了一份買賣合同,合同履行期為1年,丁公司宣告破產時,該合同雙方均未履行完畢。管理人A于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之前,在征得人民法院許可的情況下決定繼續履行合同。為此丁公司支付甲公司10萬元人民幣,并支付公證費、律師費1萬元。(2)乙公司與丁公司于2006年3月20日簽訂一份承攬合同。2006年5月20 日丁公司將其名下一廠房作為抵押物與乙公司的承攬合同作了擔保。(3)丁公司為申請其破產支付訴訟費8萬元,評估費2萬元,管理人執行職務費用3萬元。
根據上述事實及《破產法》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本案中哪些屬于破產費用?哪些屬于共益債務?
(2)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的清償原則是什么?
(3)管理人能否對乙公司與丁公司基于承攬合同而簽訂的抵押合同行使撤銷權?并簡要說明理由。
57、2002年4月甲租用乙的一間平房經營日用品,雙方約定,租用期為3年,每年租金為6 000元;每半年結算一次租金。雙方未就維修義務的承擔作出約定。
2003年7月,由于當地連日降雨,致使該租賃房屋承重墻下沉并出現了3厘米寬的裂縫,房屋有倒塌的危險。甲要求乙維修,乙未答復。甲無奈自己請來建筑隊,對房屋進行加固維修,共花費人民幣1 260元,但房屋倒塌危險仍未消除。
當年10月,甲與乙結算當期的房租時,要求扣除其花費的維修費用并提出解除合同,乙不同意,甲隨后搬離該房屋。
要求:根據上述事實及《合同法》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甲是否有權要求扣除維修費用?簡要說明理由。
(2)甲是否有權解除租賃合同?簡要說明理由。
58、2006年11月6日,A廠與B公司簽訂一份買賣合同。該合同約定:B公司應于2006年12月20日前向A廠交付100噸家電鋼板,合同貨款總值28萬元。為支付貨款,A廠于11月8日向B公司簽發了一張金額為28萬元的見票后定期付款的銀行承兌匯票。B公司收到該匯票后于11月12日向C銀行提示承兌,C銀行對該匯票審查后,即于當日在匯票正面記載“承兌”字樣,簽署了承兌日期并簽章,并同時記載付款日期為同年12月25日。B公司為支付其基建工程所欠D公司的工程價款,于11月15日將該匯票背書給了D公司。2006年12月18日,B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將100噸家電鋼板交付給了A廠,并驗收入庫。但由于A廠生產的電冰箱嚴重滯銷,產品積壓過多,銷售發生困難,決定停止生產經營,以便擇機轉產。12月20日A廠借口B公司交付的家電鋼板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要求,提出退貨,B公司則認為所交貨物的質量完全符合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不同意退貨。于是,A廠于12月23日通商知C銀行停止向B公司支付其以開出的金額為28萬元銀行承兌匯票的票款。2006年12月27日D公司向C銀行提示付款時,遭C銀行的拒絕。
要求:根據上述事實及有關規定,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C銀行是否可以向D公司拒絕付款?為什么?
(2)D公司應向本案中的哪些當事人行使追索權?
(3)D公司行使追索權時可以請求清償的金額包括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