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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級會計師考試經濟法易錯題: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1 [單選題] 2017年3月1日,甲公司簽發一張出票后一個月付款的銀行承兌匯票給乙公司。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該票據不需要提示承兌
B.該票據應當于2017年3月11日前提示承兌
C.該票據應當于2017年4月11日前提示承兌
D.該票據應當于2017年4月11日前提示付款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 (1)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持票人應當在匯票到期日前(2017年4月1日)向付款人提示承兌;(2)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匯票,應當自到期日(2017年4月1日)起10日內提示付款。
2 [單選題] 2016年12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簽發一張支票,乙公司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丙公司,丙公司又將該支票背書轉讓給丁公司;2016年12月5日,丁公司向付款銀行提示付款被拒絕。有關丁公司行使票據追索權的期限,下列說法不符合票據法律制度規定的是( )。
A.丁公司首次向乙公司行使票據追索權的最晚時間為2017年6月5日
B.丁公司首次向丙公司行使票據追索權的最晚時間為2017年6月5日
C.丁公司首次向甲公司行使票據追索權的最晚時間為2叭7年6月5日
D.丁公司首次向甲公司行使票據追索權的最晚時間為2017年6月1日
參考答案:C
參考解析: 丁公司是最后持票人,有權向丙公司追索,也有權直接向乙公司或甲公司追索。(1)選項AB:不論丁公司向乙公司,還是向丙公司追索,都屬于行使首次追索權,且乙公司、丙公司均為一般前手,對一般前手的追索權自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2016年12月5日)起6個月內不行使則消滅;(2)選項CD:丁公司直接向甲公司追索,行使的也屬于首次追索權,但由于追索對象是出票人,應適用“對支票出票人的權利自出票日(2016年12月1日)起6個月內不行使則消滅”的規定。
3 [單選題] 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
A.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應當向合格投資者發行
B.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每次發行對象不得超過200人
C.非公開發行的公司債券僅限于合格投資者范圍內轉讓
D.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應當委托具有從事證券服務業務資格的資信評級機構進行信用評級
參考答案:D
參考解析: 非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是否進行信用評級由發行人確定,并在債券募集說明書中披露。
4 [單選題] 甲上市公司上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額為50億元人民幣。甲公司擬為乙公司提供保證擔保,擔保金額為6億元,并經董事會會議決議通過。甲公司章程規定,單筆對外擔保額超過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10%的擔保須經公司股東大會批準。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甲公司披露該筆擔保的最早時點應當是()。
A.甲公司股東大會就該筆擔保形成決議時
B.甲公司董事會就該筆擔保形成決議時
C.甲公司與乙公司的債權人簽訂保證合同時
D.證券交易所核準同意甲公司進行擔保時
參考答案:B
參考解析: 上市公司對外提供重大擔保,構成重大事件。上市公司應當在最先發生的以下任一時點,及時履行重大事件的信息披露義務:(1)董事會或者監事會就該重大事件形成決議時;(2)有關各方就該重大事件簽署意向書或者協議時;(3)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知悉該重大事件發生并報告時。
5 [多選題] 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上市公司發生的下列情形中,證券交易所可以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的有( )。
A.公司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B.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C.公司的股票被收購人收購達到該公司股本總額的70%
D.公司董事長辭職
參考答案:A,B
參考解析: (1)選項C:收購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該上市公司股票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相關內容見本章第4單元考點3)。(2)選項D:董事長辭職,構成重大事件,上市公司應當及時提交臨時報告并依法披露,但不會直接導致公司股票被暫停上市。
6 [多選題] 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凡發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證券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上市公司應立即報送臨時報告,并予公告。下列情形中,屬于重大事件的有( )。
A.公司注冊資本減少的決定
B.公司涉嫌違法受到刑事處罰
C.公司分配股利的計劃
D.公司變更會計政策
參考答案:A,B,D
參考解析: 選項C:屬于內幕信息,但不屬于重大事件。
7 [多選題] 根據證券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內幕信息的有( )。
A.董事辭職
B.持有公司10%股份的股東,其持有股份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C.監事涉嫌違法,被有權機關調查
D.董事會秘書王某被撤職
參考答案:A,B,C
參考解析: (1)應報送臨時報告的重大事件,屬于內幕信息。(2)①選項AD: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不包括董事會秘書)發生變動,屬于重大事件、內幕信息;②選項B: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屬于重大事件、內幕信息;③選項C: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涉嫌違法違紀,被有權機關調查或者采取強制措施,屬于重大事件、內幕信息。
8 [多選題] 根據上市公司收購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屬于表明投資者獲得或擁有上市公司控制權的有( )。
A.投資者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東
B.投資者可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超過30%
C.投資者通過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1/3成員選任
D.投資者依其可實際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足以對公司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
參考答案:A,B,D
參考解析: 選項C:投資者通過實際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決權能夠決定公司董事會半數以上成員選任,表明投資者獲得上市公司控制權。
9 [多選題] 甲投資者收購一家股本總額為4.5億元人民幣的上市公司。下列關于該上市公司收購的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證券法律制度規定的有( )。
A.收購期限屆滿,該上市公司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8%。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由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
B.收購期限屆滿,該上市公司的股票被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后,持有該上市公司股份2%的股東,要求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向甲投資者出售其股票的,甲投資者可拒絕收購
C.甲投資者持有該上市公司股票,在收購完成后的36個月內不得轉讓
D.收購行為完成后,甲投資者應當在15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證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參考答案:A,D
參考解析: (1)選項A:收購期限屆滿,被收購公司股權分布不符合上市條件的(公司股本總額超過人民幣4億元的,公開發行股份的比例應為10%以上),該上市公司的股票應當由證券交易所依法終止上市交易;(2)選項B:該上市公司的股票被依法終止上市交易的,其余仍持有被收購公司股票的股東,有權向收購人以收購要約的同等條件出售其股票,收購人應當收購;(3)選項C:收購人持有的被收購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購行為完成后“12個月內”不得轉讓,特殊情形除外;(4)選項D:收購行為完成后,收購人應當在15日內將收購情況報告證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10 [多選題] 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定,票據債務人基于票據本身存在的一定事由發生的抗辯,可以對抗任何持票人。該類事由有( )。
A.票據債務人為無行為能力人
B.票據債務人的簽章被他人假冒
C.票據背書不連續
D.票據上未記載出票地
參考答案:A,B,C
參考解析: (1)對物抗辯,是指基于票據本身存在的事由而發生的抗辯。這一抗辯可以對任何持票人提出。選項ABC均屬于對物抗辯。(2)選項D:出票地屬于票據的相對應記載事項,票據上未記載出票地的,以出票人的營業場所、住所或者經常居住地為出票地。票據債務人無權以出票地未記載為由提出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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