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或有負債的處理
1.或有負債的判定
其實就是不符合預計負債確認條件的可能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的或有事項。
2.或有負債的特點
(1)由過去交易或事項產生的。
(2)結果具有不確定性
①潛在義務
②雖然是現時義務,但要么是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可能性達不到“很可能”;要么是金額無法可靠地計量。
3.或有負債的會計處理
對于或有負債,會計上只作披露,不做賬務處理。
(1)披露的范圍
除可能性極小的或有負債不作披露外,其余或有負債均作披露。(但對于“未決訴訟”“擔保責任”“商業承兌匯票貼現所產生的或有負債”“未決仲裁”則不論其可能性大小,均需披露)。
(2)披露內容
①或有負債形成的原因
②預計產生的財務影響(如無法預計應說明理由)
③獲得補償的可能性
(3)例外情況
如果披露未決訴訟或仲裁的全部或部分信息預期會對企業造成重大不利影響,則企業無需披露這些信息,但是企業至少應披露未決訴訟、仲裁的形成原因。
【例題·單選題】下列或有負債中,不應在會計報表附注中披露的是( )。
A.已貼現商業承兌匯票形成的或有負債
B.未決訴訟、仲裁形成的或有負債
C.為其他單位債務擔保形成的或有負債
D.極小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
『正確答案』D
『答案解析』企業會計準則規定,或有事項如果不能同時符合確認為負債的三個條件,則不能將其確認為一項負債,只能作為或有負債處理。極小可能(可能性小于5%)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或有負債一般不予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