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十 獨立董事 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上市公司應設獨立董事,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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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任職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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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當具有 獨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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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員不得擔任獨立董事: (1)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主要社會關系 (2)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10名股東中的自然人股東及其直系親屬 (3)在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5%以上的股東單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東單位任職的人員及其直系親屬 (4)最近一年內曾經具有前三項所列舉情形的人員 (5)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屬企業提供財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的人員 (6)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7)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人員 |
任職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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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及其他有關規定,具備擔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資格 (2)具有《指導意見》所要求的獨立性 (3)具備上市公司運作的基本知識,熟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及規則 (4)具有5年以上法律、經濟或者其他履行獨立董事職責所必需的工作經驗 (5)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
人數 |
(1)證監會《指導意見》要求上市公司在2003年6月30日前董事會成員中應當至少包括1/3獨立董事 (2)獨立董事應在董事會中占據多數席位 |
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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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董事 |
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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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具有一般董事的職權外,還具有下列職權: ①重大關聯交易應由獨立董事認可后,提交董事會討論 ②向董事會提議聘用或解聘會計師事務所 ③向董事會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④提議召開董事會 ⑤獨立聘請外部審計機構和咨詢機構 ⑥可以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向股東征集投票權 【提示】獨立董事行使上述職權應當取得全體獨立董事的1/2以上同意 (2)除履行上述職責外,還應當對以下事項向董事會或股東大會發表獨立意見: ①提名、任免董事 ②聘任或解聘高級管理人員 ③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薪酬 ④上市公司的股東、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企業對上市公司現有或新發生的總額高于300萬元或高于上市公 司最近經審計凈資產值的5%的借款或其他資金往來.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 ⑤獨立董事認為可能損害中小股東權益的事項 ⑥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
義務 |
(1)對上市公司及全體股東負有誠信與勤勉義務 (2)原則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獨立董事 |
【例24·單選題】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獨立董事的比例不得小于( )。
A.五分之一
B.三分之一
C.二分之一
D.三分之二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獨立董事的人數。證監會《指導意見》要求上市公司在2003年6月30日前董事會成員中應當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獨立董事,通過這句話我們可以得出上市公司董事會成員中獨立董事的比例不得小于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