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中級工商管理第二章高頻考點:股東的法律地位(重點)
①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
②股東是公司經營的最大受益人和風險承擔者
③股東享有股東權(最根本的法律特征)
④股東承擔有限責任
⑤股東平等
(1)股東是公司的出資人
【特點】
①必須履行出資義務;
②股東作為出資人是公司資本的提供者,全體股東的出資總和即公司的資本總額;
③股東享有股東權。即按投入公司的資本額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股東是公司經營的最大受益人和風險承擔者
①股東是典型的投資者,是以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投資主體。
②股東既是公司經營的最大受益人,也是公司經營的最大風險承擔者。
【風險】大于債權人和職工:股東收益不確定、股利和剩余財產分配在債權之后
(3)股東享有股東權(最根本的法律特征)
股東享有股東權是股東最根本的法律特征,是股東法律地位的集中體現。
【廣義】股東對公司權利義務的概括。
【狹義】股東對公司享有的權利—— 獲得財產收益和參與公司管理的權利。
(4)股東承擔有限責任
除無限公司股東、兩合公司的無限責任股東外,公司股東均對公司(債務)承擔有限責任。
公司以其全部財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以其認購的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歷年真題:2016】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以其( )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A.個人資產
B.家庭資產
C.實繳的出資額
D.認繳的出資額
【233網校答案】D
(5)股東平等
所有股東均按其所持股份的性質、內容和數額平等地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聲明:資料來源233網校2017年郭曉彤老師主講精講班課程,禁止轉載。全部精講班教輔進入我的課程中心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