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4月30日,滬深兩市2016年已上市的3,050家公司(其中A股3,032家),除*ST烯碳未按期披露年報外,其余3,049家均按時披露了2016年年度財務報告。為掌握上市公司執行會計準則、內部控制和財務信息披露規范的情況,證監會會計部抽查審閱了612家上市公司2016年年度財務報告和內部控制評價、審計報告,在此基礎上形成了《2016年上市公司年報會計監管報告》。總體而言,上市公司能夠較好地理解并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內控規范和相關信息披露規則,但仍有部分公司存在會計確認與計量不正確、財務及內控信息披露不規范的問題。
年報分析發現,部分上市公司在執行企業會計準則、內部控制規范和財務信息披露規則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有:資產分類不正確,資產減值計提不充分,資產計量方法運用不恰當;收入確認與計量不符合會計準則和信息披露的規定;遞延所得稅、非經常性損益、政府補助相關的規定執行不到位;資產減值、持續經營、分部報告、會計政策等信息披露不充分,少數公司財務報告還存在文字表述、附注列示、數據計算、數字勾稽、內容關聯方面的簡單錯誤;內控評價報告和內控審計報告未嚴格遵守相關要求,內部控制缺陷披露不充分,內控信息與年報其他信息披露之間存在不一致等。上市公司和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應高度重視會計監管報告中提出的問題,不斷改進對會計準則等規則的理解和應用水平,及時發現并改正財務報告編制中存在的錯誤,提高財務信息披露質量。
針對年報審閱中發現的上市公司執行會計準則、內部控制規范以及財務信息披露規則中存在的問題,我會將繼續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發布年報會計監管報告,向市場傳遞關于執行會計準則、內部控制規范和財務信息披露規則等方面的監管標準,引導上市公司切實提高財務信息披露質量。
二是整理匯總年報審閱中發現的問題線索,與交易所、有關證監局等監管部門配合進一步了解情況,在此基礎上認定上市公司存在違反會計準則和內控規范要求的,按照有關監管安排進行處理。
三是針對會計準則具體規范不明確、實務中存在爭議的問題,加強調研,推動準則制定部門制定指引。對于準則有原則性規定但執行中有爭議的問題,盡快形成監管口徑,以監管問答等形式對外發布,指導市場實踐,同時收集整理案例,以案例指導的形式,提升上市公司理解和運用準則的能力,促進會計專業判斷意識與能力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