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資格考試2015年7月起改革,有原來的5個科目考試變為分層級考試,分別是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專業資格考試高級管理資質考試。
2016年1月1日起,全面實行改革后的考試科目。原來的證券投資分析對應考試為專業資格考試中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考試科目《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報考證券分析師考試,要求先通過一般從業資格考試的兩個科目,科目名稱為:《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
因此,證券從業改革后,現在考分析,是考三個科目。分別是《金融市場基礎知識》、《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
證券從業資格各類別考試科目大全如下:
考試類型 | 考試科目 | 科目數量 |
證券一般從業 | 證券市場基本法律法規 金融市場基礎知識 | 兩科 |
基金從業資格考試 | 基金法律法規、職業道德與業務規范 證券投資基金基礎知識 | 兩科 |
保薦代表人勝任能力考試 | 投資銀行業務 | 一科 |
證券分析師勝任能力考試 | 發布證券研究報告業務 | 一科 |
證券投資顧問勝任能力考試 | 證券投資顧問業務 | 一科 |
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 | 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 | 一科 |
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 | 證券評級業務高級管理人員資質測試 | 一科 |
證券公司高級管理人員 | 證券公司合規管理人員勝任能力測試 | 一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