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證券從業《證券業從業人員一般從業資格考試大綱(2019)》金融市場基礎知識第二章第一節中國的金融體系考綱新增考點:了解我國證券業新一輪對外開放的實踐措施。證券新教材考點視頻解讀>>
我國銀行業的對外開放新實踐主要體現在對外資銀行的準入門檻、業務放寬等方面。
1、2017年11月,財政部負責人表示將取消對中資銀行的外資單一持股以及合計持股比例限制。
2、2018年2月,原中國銀監會修訂《中國銀監會外資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對外資銀行四項業務實行報告制。
3、2018年4月,中國銀保監會發布《關于進一步放寬外資銀行市場準入相關事項的通知》,加快落實放開外資銀行開展人民幣業務、衍生品交易業務等對外開放舉措。
4、2018年4月27日,推出四方面15條開放措施,包括取消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的外資持股比例限制, 允許外國銀行在我國境內設立分行和子行等。包括銀行業和保險業。
5、2018年8月23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廢止和修改部分規章的決定》,取消中資銀行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外資持股比例限制,實施內外資一致的股權投資比例規則,持續推進外資投資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