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因證券市場波動等外部因素致使組合投資比例不符合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應在3個交易日內進行調整并于調整次日以書面形式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告調整情況。 ( )
102、對于權證的行權,中國結算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均充當“共同對手方”提供交收擔保。對于權證的二級市場交易,則均不充當“共同對手方”,而由權證發行人自身通過提交擔保物來保證權證持有人可以成功行權。()
103、在證券交易所的交易期間,如果發生異常情況,如因不可抗力、意外事故、技術故障、非交易所能夠控制的其他情況而導致部分或全部交易不能進行的,證監會可以決定臨時停市或技術性停牌。()
104、ETF份額交易、申購、贖回的資金清算凈額,并人當日其他證券交易的資金清算凈額之中。()
105、如果結算參與人發生透支申購(即申購總額超過結算備付金余額)的情況,則透支部分確認為無效申購。 ( )
106、集合競價是交易所電腦主機對開盤前的全部委托申報進行集中撮合處理的過程。 ()
107、交易商當日買入的固定收益證券和當日被待交收處理的固定收益證券,下一交易日可以賣出。 ( )
108、證券交易所必須限定交易席位的數量。只有經證券交易所會員大會批準,才能調整交易席位的數量。()
109、證券發行人辦理退出登記時,證券交易所須將持有人名冊、股份托管數據、股本結構清單等相關材料移交給證券發行人。()
110、一般情況下,通過證券交易所達成的交易需采取凈額清算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