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證券交易所決定接納或者開除正式會員以外的其他會員應當在履行有關手續10個工作日之前報中國證監會備案。( )
122、對于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需要資產分戶管理的特殊法人機構,包括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社會保障類公司和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等機構,經向中國結算公司申請,可開立多個證券賬戶。( ?。?BR>
123、我國證券市場的投資者僅指境內的自然人和法人。( ?。?BR>
124、公開報價是指參與者為達成交易而直接向交易對手方做出的,對手方確認即可成交的報價。( )
125、買斷式回購業務中,逆回購方只要保證在協議期滿能夠有相等數量同種債券賣回給正回購方,就可以在協議期內對該債券自由地進行再回購或買賣等操作。( ?。?BR>
126、最低備付可用于完成交收,但不能劃出。( ?。?BR>
127、證券交易所在每1日開盤前公布每只權證可流通數量、持有權證數量達到或超過可流通數量10%的持有人名單。( ?。?BR>
128、證券公司、推廣機構應當保證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的總金額不得低于《證券公司證券資產管理業務試行辦法》規定的最低金額。( ?。?BR>
129、一般情況下,參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客戶不得轉讓其所擁有的份額。( ?。?BR>
130、在深圳證券交易市場,投資者辦理證券轉托管應向其證券托管的證券營業部申請辦理,未完成交收的證券不得轉托管。(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