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金融市場基知識》,證券法律法規中的數字考點更多是法規或者法條規定,并且很多考點上有類似性,比如3年、30日、30萬等都是比較常出現的數字,記憶時要注意區分。
序號 | 關鍵詞 | 考點 |
1 | 募集設立時發起人認購股份 | 募集設立只適用于股份有限公司。其中,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總數的35%,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
2 | 上市公司擔保 | 上市公司在一年內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
3 | 有限責任公司董事會 | 有限責任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3至13名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名執行董事,不設董事會。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規定,但每屆任期不得超過3年。 |
4 | 有限責任公司監事會 | 有限責任公司設監事會,其成員不得少于3人。 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1至2名監事,不設監事會。 監事會設主席1人,由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監事會主席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1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監事的任期每屆為3年。 |
5 | 股權轉讓 |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
6 | 公司回購股權 | 公司連續5年不向股東分配利潤,而公司該5年連續盈利,并且符合《公司法》規定的分配利潤條件的;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60日內,股東與公司不能達成股權收購協議的,股東可以自股東會會議決議通過之日起90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7 |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 |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
8 | 公司創立的文件報送 | 董事會應于創立大會結束后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下列文件,申請設立登記:①公司登記申請書;②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③公司章程;④驗資證明;⑤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的任職文件及其身份證明;⑥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⑦公司住所證明。 |
9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 股份有限公司設董事會,其成員為5至19名董事會成員中可以有公司職工代表。 |
10 | 股份有限公司監事會 | 監事會應當包括股東代表和適當比例的公司職工代表,其中職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具體比例由公司章程規定。 |
11 | 股份轉讓 | 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
12 | 股份轉讓 | 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內不得轉讓。 |
13 | 重大資產購買、出售 | 上市公司在1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或者擔保金額超過公司資產總額30%的,應當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并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
14 | 股東會決議 | 公司合并或分立,應當由公司的股東(大)會作出決議。有限責任公司,必須經代表2/3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
15 | 對債權人的通知或公告 | 公司應當自作出合并、分立決議之日起10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30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
16 | 債務承擔 | 公司合并的,債權人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30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內,可以要求公司清償債務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 |
17 | 控股股東 | 指其出資額占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50%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50%,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
法律法規的記憶量偏大,除了數字考點外還有很多需要記憶的內容,2020年3月將啟用新的證券法,后續的證券從業考試也是根據新的證券法內容來考。所以學習的時候要注意《證券法》新修訂的內容,本系列內容中涉及修訂了的部門也會采用新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