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業務規范這章的數字考點闡述都比較長,筆者對一些闡述進行了斷句和關鍵字加粗的處理,閱讀時注意利用好關鍵字。本章很多考點在后續的從業中實用性也比較強,建議收藏。
序號 | 記憶點 | 數字考點 |
1 | 聯合保薦 | 證券(股票類)發行規模達到一定數量的,可以釆用聯合保薦,但參與聯合保薦的保薦機構不得超過2家。 |
2 | 科創部發行與承銷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 | 獲中國證監會同意注冊后,發行人與主承銷商應當及時向上海證券交易所報備發行與承銷方案。上海證券交易所5個工作日內無異議的,發行人與主承銷商可依法刊登招股意向書,啟動發行工作。 |
3 | 超額配售選擇權 | 發行人和主承銷商可以在發行方案中采用超額配售選擇權。釆用超額配售選擇權發行股票數量不得超過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數量的15%。 |
4 | 金融債券募集說明書 | 經中國人民銀行核準發行金融債券的,發行人應于每期金融債券發行前3個工作日披露募集說明書和發行公告。 |
5 | 年度報告 | 金融債券存續期間,發行人應于每年4月30日前向投資者披露年度報告 |
6 | 信息披露 | 發行人應于金融債券每次付息日前2個工作日公布付息公告,最后一次付息暨兌付日前5個工作日公布兌付公告。 |
7 | 信用評級報告 | 金融債券存續期間,發行人應于每年7月31日前披露債券跟蹤信用評級報告。 |
8 | 保薦代表人禁止行為 | ①偽造或者變造簽字、蓋章; ②重大事項未報告、未披露; ③以不正當手段干擾審核注冊工作; ④不履行其他法定職責。 保薦代表人存在前款規定情形的,視情節輕重,按規定暫停保薦代表人資格3個月至3年;情節嚴重的,按規定撤銷保薦代表人資格。 |
9 | 自營業務資料保存 | 證券自營業務原始憑證以及有關業務文件、資料、賬冊、報表和其他必要的材料應至少妥善保存20年。 |
10 | 交易所監管 | 證券公司的證券自營賬戶,應當自開戶之日起3個交易日內報證券交易所備案。 |
11 | 資產管理產品根據投資性質分類 | 固定收益類產品投資于存款、債券等債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 權益類產品投資于股票、非上市企業股權等權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于80%。 商品及金融衍生品類產品投資于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的比例不低于80%。 |
12 |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者人數不少于2人,不超過200人 |
13 | 資產管理業務人員管理 | 證券公司開展私募資產管理業務,應具備符合條件的高級管理人員和3名以上投資經理,應具有投資研究部門,且專職從事投資研究的人員不少于3人。 |
14 | 證券公司自有資金參與 | 證券公司自有資金參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持有期限不得少于6個月。 參與、退出時,應當提前5個工作日告知投資者和托管人。 證券公司以自有資金參與單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份額不得超過該計劃總份額的20%。 證券公司及其附屬機構以自有資金參與單個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份額合計不得超過該計劃總份額的50%。 |
15 | 資產管理計劃信息披露 | 資產管理計劃成立不足3個月或者存續期間不足3個月的,證券公司可以不編制資產管理計劃當期的季度報告和年度報告。 每季度結束之日起1個月內披露季度報告,每年度結束之日起4個月內披露年度報告。 發生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或者可能影響投資者利益的重大事項時,在事項發生之日起5日內向投資者披露。 |
16 | 資產管理計劃終止情形 | 證券公司被依法撤銷資產管理業務資格或者依法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且在6個月內沒有新的管理人承接。 托管人被依法撤銷基金托管資格或者依法解散、被撤銷、被宣告破產,且在6個月內沒有新的托管人承接。 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存續期間,持續5個工作日投資者少于2人。 |
17 | 資產支持證券發行對象 | 資產支持證券應當面向合格投資者發行,發行對象不得超過200人,單筆認購不少于100萬元人民幣發行面值或等值份額。 |
18 | 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期限 | 為降低期限錯配風險,金融機構應當強化資產管理產品久期管理,封閉式資產管理產品期限不得低于90天。 |
法律法規的記憶量偏大,除了數字考點外還有很多需要記憶的內容,2020年3月正式啟用新的證券法,后續的證券從業考試也是根據新的證券法內容來考。所以學習的時候要注意《證券法》新修訂的內容,本系列內容中涉及修訂了的部門也會采用新的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