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內容涉及《刑法》《證券法》等多部法律及法律解釋,《證券法》目前已重新修訂,在法律責任這塊也基本都進行了修改。考生對于本節內容要引起重視。
一、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的法律責任
二、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的法律責任
三、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法律責任
四、在證券交易活動中做出虛假陳述或信息誤導《證券法》
五、背信運用受托財產的法律責任《刑法》
情節嚴重的,單位判處罰金,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3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5萬元以上50萬以下罰金。
法律法規的記憶量偏大,除了數字考點外還有很多需要記憶的內容,2020年3月正式啟用新的證券法,后續的證券從業考試也是根據新的證券法內容來考。所以學習的時候要注意《證券法》新修訂的內容,本系列內容中涉及修訂了的部門也會采用新的法規。
233證券從業取證班已更新新證券法相關課程,包括:證券法、證券一級市場、證券二級市場章節,趕緊來試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