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題考點】普通合伙人的主體適格性限制
【考點解析】
為保護國有資產和上市公司股東的利益,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另外,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財產也不宜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因此,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也不得成為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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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真題測試】
下列主體不得作為普通合伙人的有()。
I.國有獨資公司
II.國有企業
III.上市公司
IV.公益性的事業單位
A.I、IV
B.I、II、IV
C.I、II、III、IV
D.II、II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