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有效期為3年,期滿后,成員資格依照該辦法再次審批。( )
192、可轉換公司債券的贖回是指債券持有人可按事先約定的條件和價格,將所持債券賣給發行人。( )
193、轉股價格修正方案須提交公司股東大會表決,且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1/2以上同意。股東大會進行表決時,持有公司可轉換債券的股東應當回避。 ( )
194、行政機關不得購買儲蓄性國債。( )
195、股票發行的輔導協議應當明確約定最低的現場輔導時間和授課次數。其中,集中授課時間應不少于20個小時,集中授課次數應不少于6次。 ( )
196、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決議半年有效;決議失效后仍決定繼續實施發行新股的,須重新提請股東大會表決。 ( )
197、上市公司發行的可轉換公司債券在發行結束6個月后,方可轉換為公司股票,轉股期限由公司根據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存續期限及公司財務狀況確定。 ( )
198、內部融資的低風險性,一方面與其低成本性有關,另一方面是它不存在支付危機,因而不會出現由支付危機引起的財務風險。( )
199、股票發行費不可在股票發行溢價中扣除。
200、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注冊資本3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