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在短期融資券存續期內,企業應每年4月30日以前,披露本年度上半年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現金流量表。( )
172、中國證券業協會應當建立證券評級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從事證券評級業務的資料庫和誠信檔案。( )
173、證券公司從事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的,其財務顧問主辦人不少于5人。( )
174、國債承銷團成員資格的有效期為2年,期滿后需重新審批。( )
175、投資者通過協議轉讓方式進行戰略投資的,上市公司根據《外國投資者對上市公司戰略投資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向商務部報送相關申請文件,有特殊規定的從其規定。( )
176、股東大會作出特別決議,應當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所持表決權的半數以上通過。( )
177、收購期限屆滿后15日內,收購人應當向中國證監會報送關于收購情況的書面報告,同時抄報派出機構,抄送證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購公司。( )
178、保薦代表人及其近親屬不得以任何名義或者方式持有發行人的股份。( )
179、上市公司增發新股時,發行人刊登招股意向書當日停牌1小時,連續停牌日為T日至T+2日。( )
180、“無限量發售認購證”方式與“無限量發售申請表和與銀行儲蓄存款掛鉤”方式相比,不僅大大減少了社會資源的浪費,降低了一級市場的成本,而且可以吸收社會閑資,吸引新股民入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