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應急預案的基本結構及編制過程
三、應急預案的基本結構
不同的應急預案由于各自所處的層次和適用的范圍不同,因而在內容的詳略程度和側重點上會有所不同,但都可以采用相似的基本結構。如圖5—5所示的“1+4”預案編制結構,是由一個基本預案加上應急功能設置、特殊風險管理、標準操作程序和支持附件構成的。
(一)基本預案
基本預案是應急預案的總體描述,主要闡述應急預案所要解決的緊急情況、應急的組織體系、方針、應急資源、應急的總體思路,并明確各應急組織在應急準備和應急行動中的職責以及應急預案的演練和管理等規定。
(二)應急功能設置
應急功能是指針對各類重大事故應急救援中通常采取的一系列的基本應急行動和任務,如指揮和控制、警報、通訊、人群疏散與安置、醫療、現場管制等。因此,設置應急功能時,應針對潛在重大事故的特點綜合分析并將其分配給相關部門。對每一項應急功能都應明確其針對的形勢、目標、負責機構和支持機構、任務要求、應急準備和操作程序等。應急預案中包含的應急功能的數量和類型,主要取決于所針對的潛在重大事故危險的類型,以及應急的組織方式和運行機制等具體情況。表5—1直觀地描述了應急功能與相關應急機構的關系。
表5—1應急功能矩陣表
:R一負責部門;S一支持部門。
(三)特殊風險管理
特殊風險指根據某類事故災難、災害的典型特征,需要對其應急功能做出針對性安排的風險。應說明處置此類風險應該設置的專有應急功能或有關應急功能所需的特殊要求,明確這些應急功能的責任部門、支持部門、有限介入部門以及它們的職責和任務,為制定該類風險的專項預案提出特殊要求和指導。
(四)標準操作程序
由于基本預案、應急功能設置并不說明各項應急功能的實施細節,因此各應急功能的主要責任部門必須組織制定相應的標準操作程序,為應急組織或個人提供履行應急預案中規定職責和任務的詳細指導。標準操作程序應保證與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性,其中重要的標準操作程序可作為應急預案附件或以適當方式引用。
(五)支持附件
支持附件主要包括應急救援的有關支持保障系統的描述及有關的附圖表,如危險分析附件,通訊聯絡附件,法律法規附件,機構和應急資源附件,教育、培訓、訓練和演習附件,技術支持附件,協議附件,其他支持附件等。
從廣義上來說,應急預案是一個由各級文件構成的文件體系,它不僅是應急預案本身,也包括針對某個特定的應急任務或功能所制定的工作程序等。一個完整的應急預案的文件體系可包括預案、程序、指導書、記錄等,是一個4級文件體系。
四、應急預案的編制過程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包括下面5個過程:
(1)成立由各有關部門組成的預案編制小組,指定負責人。
(2)危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辨識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風險,并進行影響范圍和后果分析(即危險識別、脆弱性分析和風險分析);分析應急資源需求,評估現有的應急能力。
(3)編制應急預案。根據危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的結果,確定最佳的應急策略。
(4)應急預案的評審與發布。預案編制后應組織開展預案的評審工作,包括內部評審和外部評審,以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實際情況的符合性。預案經評審完善后,由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并按規定報送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5)應急預案的實施。預案經批準發布后,應組織落實預案中的各項工作,如開展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和培訓,落實應急資源并定期檢查,組織開展應急演習和訓練,建立電子化的應急預案,對應急預案實施報考管理與更新,并不斷完善。
三、應急預案的基本結構
不同的應急預案由于各自所處的層次和適用的范圍不同,因而在內容的詳略程度和側重點上會有所不同,但都可以采用相似的基本結構。如圖5—5所示的“1+4”預案編制結構,是由一個基本預案加上應急功能設置、特殊風險管理、標準操作程序和支持附件構成的。
(一)基本預案
基本預案是應急預案的總體描述,主要闡述應急預案所要解決的緊急情況、應急的組織體系、方針、應急資源、應急的總體思路,并明確各應急組織在應急準備和應急行動中的職責以及應急預案的演練和管理等規定。
(二)應急功能設置
應急功能是指針對各類重大事故應急救援中通常采取的一系列的基本應急行動和任務,如指揮和控制、警報、通訊、人群疏散與安置、醫療、現場管制等。因此,設置應急功能時,應針對潛在重大事故的特點綜合分析并將其分配給相關部門。對每一項應急功能都應明確其針對的形勢、目標、負責機構和支持機構、任務要求、應急準備和操作程序等。應急預案中包含的應急功能的數量和類型,主要取決于所針對的潛在重大事故危險的類型,以及應急的組織方式和運行機制等具體情況。表5—1直觀地描述了應急功能與相關應急機構的關系。
表5—1應急功能矩陣表
注:R一負責部門;S一支持部門。
(三)特殊風險管理
特殊風險指根據某類事故災難、災害的典型特征,需要對其應急功能做出針對性安排的風險。應說明處置此類風險應該設置的專有應急功能或有關應急功能所需的特殊要求,明確這些應急功能的責任部門、支持部門、有限介入部門以及它們的職責和任務,為制定該類風險的專項預案提出特殊要求和指導。
(四)標準操作程序
由于基本預案、應急功能設置并不說明各項應急功能的實施細節,因此各應急功能的主要責任部門必須組織制定相應的標準操作程序,為應急組織或個人提供履行應急預案中規定職責和任務的詳細指導。標準操作程序應保證與應急預案的協調和一致性,其中重要的標準操作程序可作為應急預案附件或以適當方式引用。
(五)支持附件
支持附件主要包括應急救援的有關支持保障系統的描述及有關的附圖表,如危險分析附件,通訊聯絡附件,法律法規附件,機構和應急資源附件,教育、培訓、訓練和演習附件,技術支持附件,協議附件,其他支持附件等。
從廣義上來說,應急預案是一個由各級文件構成的文件體系,它不僅是應急預案本身,也包括針對某個特定的應急任務或功能所制定的工作程序等。一個完整的應急預案的文件體系可包括預案、程序、指導書、記錄等,是一個4級文件體系。
四、應急預案的編制過程
應急預案的編制應包括下面5個過程:
(1)成立由各有關部門組成的預案編制小組,指定負責人。
(2)危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辨識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風險,并進行影響范圍和后果分析(即危險識別、脆弱性分析和風險分析);分析應急資源需求,評估現有的應急能力。
(3)編制應急預案。根據危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的結果,確定最佳的應急策略。
(4)應急預案的評審與發布。預案編制后應組織開展預案的評審工作,包括內部評審和外部評審,以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合理性以及與實際情況的符合性。預案經評審完善后,由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并按規定報送上級有關部門備案。
(5)應急預案的實施。預案經批準發布后,應組織落實預案中的各項工作,如開展應急預案宣傳、教育和培訓,落實應急資源并定期檢查,組織開展應急演習和訓練,建立電子化的應急預案,對應急預案實施報考管理與更新,并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