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個人征信系統信息來源
(1)、當客戶通過銀行辦理貸款、信用卡、擔保等信貸業務時,客戶的個人信用信息就會通過銀行自動報送給《個人標準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
(2)、該數據庫通過與公安部門、信息產業部、建設部以及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政府相關部門、公用事業單位進行系統對接,可以采集居民身份證等非銀行系統信用記錄情況。
4、個人征信系統錄入流程
數據錄入;數據報送和整理;數據獲取
5、個人基礎數據庫信用信息查詢主體
商業銀行;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以及司法部門等其他政府機構;個人。
6、個人征信安全管理
授權查詢、限定用途、信息安全、查詢記錄、違規處罰、密碼管理
7、產生異議的主要原因
一是個人的基本信息發生了變化,但個人沒有及時將變化后的信息提供給商業銀行等數據報送機構,影響了信息的更新;
二是數據報送機構數據信息錄入錯誤或信息更新不及時,使個人信用報告所反映的內容有誤;
三是技術原因造成數據處理出錯;
四是他人盜用或冒用個人身份獲取貸款或信用卡,由此產生的信用記錄不為被盜用者(被冒用者)所知:
五是個人忘記曾經與數據報送機構有過經濟交易(如已辦信用卡、貸款),因而誤以為個人信用報告中的信息有錯。
異議處理是個人認為本人信用報告中的信用信息存在錯誤時,可以通過所在地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或直接向征信服務中心提出書面異議申請。
8、異議的種類
第一類是認為某一筆貸款或信用卡本人根本就沒申請過。第二類是認為貸款或信用卡的逾期記錄與實際不符。 第三類是身份、居住、職業等個人基本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第四類是對擔保信息有異議。
9、異議處理方法
(1)個人處理辦法
個人信用報告有異議時,可以向所在地的人民銀行分支行征信管理部門或直接向人民銀行征信中心提出個人信用報告的異議申請,個人需出示本人身 份證原件、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如果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異議申請,代理人須 提供委托人(個人自己)和代理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人的個人信用 報告、具有法律效力的授權委托書。個人客戶也可持本人身份證向與其發生信貸融資的商業銀行經辦機構反映。
(2)銀行處理辦法
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個人異議申請的2個工作日內將異議申請轉交征信服務中心。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在接到異議申請的2個工作日內進行內部核查。征信服務中心發現異議信息是由于個人信用數據庫信息處理過程造成的,應當立即進行更正,并檢查個人信用數據庫處理程序和操作規程存在的問題。征信服務中心內部核查未發現個人信用數據庫處理過程存在問題的,應當立即書面通知提供相關信息的商業銀行進行核查。商業銀行應當在接到核查通知的10個工作日內向征信服務中心做出核查情況的書面答復。異議信息確實有誤的,商業銀行應當采取以下措施:應當向征信服務中心報送更正信息;檢查個人信用信息報送的程序;對后續報送的其他個人信用信息進行檢查,發現錯誤的,應當重新報送。
征信服務中心收到商業銀行重新報送的更正信息后,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對異議信息進行更正。異議信息確實有誤,但因技術原因暫時無法更正的、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對該異議信息做特殊標注,以有別于其他異議信息。經過核查,無法確認異議信息存在錯誤的,征信服務中心不得按照異議申請人要求更改相關個人信用信息。
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在接受異議申請后15個工作日內,向異議申請人或轉交異議申請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提供書面答復;異議信息得到更正的,征信服務中心同時提供更正后的信用報告。異議信息確實有誤,但因技術原因暫時無法更正異議信息的,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在書面答復中予以說明,待異議信息更正后,提供更正后的信用報告。
轉交異議申請的中國人民銀行征信管理部門應當自接到征信服務中心書面答復和更正后的信用報告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異議申請人轉交。對于無法核實的異議信息,征信服務中心應當允許異議申請人對有關異議信息附注個人聲明。征信服務中心將妥善保存個人聲明原始檔案,并將個人聲明載人異議申請人信用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