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聲譽風險管理和戰略風險管理
聲譽風險管理
聲譽風險是指商業銀行經營、管理及其他行為或外部時間導致利益相關方對商業銀行負面評價的風險。
2009年1月,《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明確指出,銀行應將聲譽風險納入風險管理體系中。
2009年8月,中國銀監會正式發布《商業銀行聲譽風險管理指引》。
一、聲譽風險管理的內容及作用
1.有效的聲譽風險管理體系應當重點強調以下內容:
①明確商業銀行的戰略愿景和價值理念;
②有明確記載的聲譽風險管理政策和流程;
③深入理解不同利益持有者(例如股東、員工、客戶、監管機構、社會公眾等)對自身的期望值;
④培養開放、互信、互助的機構文化;
⑤建立強大的、動態的風險管理系統,有能力提供風險事件的早期預警;
⑥努力建設學習型組織,有能力在出現問題時及時糾正;
⑦建立公平的獎懲機制,支持發展目標和股東價值的實現;
⑧利用自身的價值理念、道德規范影響合作伙伴、供應商和客戶;
⑨建立公開、誠懇的內外部交流機制,盡量滿足不同利益持有者的要求;
⑩有明確記載的危機處理/決策流程。
2.聲譽風險管理的作用:
①招募和保留最佳雇員;
②明確產品和服務的溢價水平;
③減少進入新市場的阻礙;
④維持客戶和供應商的忠誠度;
⑤創造有利的資金使用環境;
⑥增進和投資者的關系;
⑦強化自身的可信度和利益持有者的信心;
⑧吸引高質量的合作伙伴和強化自身競爭力;
⑨最大限度地減少訴訟威脅和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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