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考生備考,學霸君總結了2020年銀行從業《風險管理》高頻考點,希望能為備考的考生提供一些幫助,取得優異成績,具體高頻考點匯總如下,請收藏!
1、交易對手信用風險的定義和計量范圍
(一)定義
交易對手信用風險是指由于交易對手在合約到期前違約而造成損失的風險。所有的交易可以按照資產和負債分成三類:
(1)銀行資產類交易(交易對手違約會給銀行造成損失,以下類同、如購人的期權屬于銀行的資產;
(2)銀行負債類交易,如售出的期權屬于銀行的負債;
(3)既可能是銀行資產也可能是銀行負債的交易,如遠期和掉期交易既可能是銀行的資產也可能是銀行的負債。
(二)計量范圍
交易對手信用風險需要計量銀行賬戶和交易賬戶下三類交易的風險:場外衍生工具交易形成的交易對手信用風險、證券融資交易形成的交易對手信用風險和與中央交易對手交易形成的信用風險。
2、信用估值調整風險加權資產的計量
(1)含義:信用估值調整風險是指由于交易對手信用狀況惡化、信用利差擴大導致商業銀行衍生工具交易發生損失的風險。
(2)計量方法:信用估值調整的計量有兩種方法——單邊信用估值調整和雙邊信用估值調整。單邊的信用估值調整只假設一方具有信用風險(單邊違約,認為被評估實體無風險的),雙邊的信用估值調整則考慮到交易雙方都違約的風險。
3、操作風險的定義與特點
操作風險是指由不完善或有問題的內部程序、員工、信息科技系統以及外部事件所造成損失的風險。本定義所指操作風險包括法律風險,但不包括聲譽風險和戰略風險。這里從人員因素、內部流程、系統缺陷和外部事件四個方面對操作風險形成的原因、損失種類及特征進行分析。
操作風險主要是由歐洲的巴塞爾委員會倡導的概念,經歷了一個逐漸清晰化的過程。中國銀監會和銀行業采用的是巴塞爾委員會在資本協議中提出的定義。與信用風險、市場風險相比,操作風險具有以下特點:具體性、分散性、差異性、復雜性、內生性、轉化性。
4、操作風險的人員因素
操作風險的人員因素主要是指因商業銀行員工發生內部欺詐、失職違規,以及因員工的知識/技能匱乏、核心員工流失、商業銀行違反用工法等造成損失或者不良影響而引起的風險。
(1)內部欺詐。
內部欺詐是指員工故意騙取、盜用財產或違反監管規章、法律或公司政策導致的損失。此類事件至少涉及內部人員一方,但不包括性別/種族歧視事件。我國商業銀行員工違法行為導致的操作風險主要集中于內部人作案和內外勾結作案兩種,屬于最常見的操作風險類型。
(2)失職違規。
商業銀行內部員工因過失沒有按照雇傭合同、內部員工守則、相關業務及管理規定操作或者辦理業務造成的風險,主要包括因過失、未經授權的業務或交易行為以及超越授權的活動。員工越權行為包括濫用職權、對客戶交易進行誤導或者支配超出其權限的資金額度,或者從事未經授權的交易等,致使商業銀行發生損失的風險。商業銀行應對員工越權行為導致的操作風險予以高度關注。
(3)知識技能匱乏。
①在工作中,自己意識不到缺乏必要的知識,按照自己認為正確而實際錯誤的方式工作;
②意識到自己缺乏必要的知識,但是礙于顏面或者其他原因而不向管理層提出或者聲明其無法勝任某一工作或者不能處理面對的情況;
③意識到本身缺乏必要的知識,并進而利用這種缺陷。
在前兩種情況下,有關人員會按照他認為正確的方式工作,如果他們負責交易方面的工作,可能會給商業銀行帶來經濟或者聲譽方面的損失。最后一種情況屬于內部欺詐。
(4)核心雇員流失。
核心人員具備商業銀行員工不普遍具備的知識,或者主要人員能夠快速吸收商業銀行的內部知識。核心人員掌握商業銀行大量技術和關鍵信息,他們(如交易員、高級客戶經理)的流失將給商業銀行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核心雇員流失體現為對關鍵人員依賴的風險,包括缺乏足夠的后援/替代人員,相關信息缺乏共享和文檔記錄,缺乏崗位輪換機制等。
(5)違反用工法。
違反用工法是指違反就業、健康或安全方面的法律或協議,包括勞動法、合同法等,造成個人工傷賠付或因性別/種族歧視事件導致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