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金融環境
2.2.1 金融市場
1.金融市場的功能
金融市場是金融工具交易的場所,具有貨幣資金融通功能、優化資源配置功能、風險分散與風險管理功能、經濟調節功能和定價功能。
(1)貨幣資金融通功能
融通貨幣資金是金融市場最主要、最基本的功能。金融市場一方面為社會中資金不足的一方提供了籌集資金的機會,另一方面也為資金的富余方提供了投資機會,即為資金的需求方和供給方搭起了一座橋梁。
(2)優化資源配置功能
通常貨幣資金總是流向最有發展潛力、能為投資者帶來最大利益的地區、部門和企業,而金融資產的價格變動則反映了整體經濟運行的態勢和企業、行業的發展前景,是引導貨幣資金流動和配置的理想工具。
(3)風險分散與風險管理功能
金融市場的參與者通過買賣金融資產轉移或者接受風險,利用組合投資可以分散那些投資于單一金融資產所面臨的非系統性風險。
(4)經濟調節功能
金融市場的經濟調節功能既表現在借助貨幣資金供應總量的變化影響經濟的發展規模和速度,又表現在借助貨幣資金的流動和配置可以影響經濟結構和布局,還表現在借助利率、匯率、金融資產價格變動促進社會經濟效益的提高。
(5)定價功能
金融市場具有決定利率、匯率、證券價格等重要價格信號的功能,并通過調節價格引導資源配置。
2.金融市場的種類
按照不同的標準,金融市場可以劃分為許多不同的種類。
(1)按期限劃分
按金融工具的期限劃分,金融市場可分為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
(2)按具體的交易工具類型劃分
按具體的交易工具類型劃分,金融市場可分為債券市場、票據市場、外匯市場、股票市場、黃金市場、保險市場等。
(3)按交易的階段劃分
按金融工具交易的階段來劃分,金融市場可分為發行市場和流通市場。
(4)按交割時間劃分
按成交后是否立即交割劃分,金融市場可分為現貨市場和期貨市場。
(5)按交易場所劃分
按交易活動是否在固定的場所進行,金融市場可分為場內交易市場和場外交易市場。
3.我國的金融市場
我國金融市場從20世紀80年代起步,經過二十多年的發展,形成了一個初具規模、層次清楚、分工明確的金融市場體系。從市場類型看,由同業拆借市場、回購市場和票據市場等組成的貨幣市場,由債券市場和股票市場等組成的資本市場,以及外匯市場、黃金市場、期貨市場、保險市場等均已經建立并形成一定規模。從市場層次看,以銀行間市場為主體的場外交易市場與以交易所市場為主體的場內交易市場相互補充,共同發展。
(1)貨幣市場
我國金融市場的發展是從1984年同業拆借市場開始的。1996年1月,全國統一的同業拆借市場形成,1997年6月,依托同業拆借市場的債券回購業務獲準開展,同業拆借市場與票據市場一起構成我國的貨幣市場,成為金融機構管理流動性和中央銀行公開市場操作的重要平臺。
(2)資本市場
1990年底,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先后成立,標志著我國股票市場正式形成。1997年6月,銀行間債券市場成立,并與交易所債券市場共同構成了我圖的債券市場。目前,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以債券和股票等證券產品為主體、場外交易市場與交易所市場并存的資本市場。
(3)其他市場
1994年4月,全國統一的銀行間外匯市場建立,并逐漸成為境內金融機構進行外匯交易的主要市場。2002年10月,上海黃金交易所成立,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黃金交易所為主要交易平臺、商業銀行柜臺交易為補充的黃金市場架構。我國的商品期貨市場起步于20世紀90年代初,目前已有上海期貨交易所、大連商品交易所和鄭州商品交易所3家期貨交易所,以及2006年9月在上海成立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自1980年恢復國內保險業務以來,我國保險業獲得了快速發展,已經形成了多種中外資保險機構并存的保險市場體系。
4.金融市場發展對銀行的影響
(1)金融市場發展對銀行的促進作用
(2)金融市場發展對商業銀行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