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規劃
保險的定義:
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于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而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法律角度:保險是一種合同
保險規劃具有風險轉移和合理避稅的功能。
1、制定保險規劃的原則:
(1)轉移風險的原則
(2)量力而行的原則
(3)分析客戶保險需要:適應性、支付能力、選擇性
2、保險規劃的主要步驟:
(1)確定保險標的(作為保險對象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或者人的壽命和身體)
只有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利益才能為其投保。可保利益應符合三個要求:必須是法律認可的主體;必須是客觀存在的利益;必須是可衡量的利益。
(2)選定保險產品:
常見的:意外傷害、健康險、人壽險、意外損毀險等;
合理搭配不同險種,如主險+附加險
(3)確定保險金額
人的價值評估法:生命價值法、財務需求法、資產保存法等
(4)明確保險期限
3、保險規劃的風險
(1)未充分保險的風險
(2)過分保險的風險
(3)不必要保險的風險
例題:人身保險產品中的兩全保險不僅保障被保險人本人的利益,也使()利益得到保障。
A 債權人
B 債務人
C 繼承人
D 受益人
稅收規劃
通過對納稅主體的經營活動或投資行為等涉稅事項提前做出安排,以達到少繳稅或遞延剿說的目的。
1、稅收規劃的原則
(1)合法性
(2)目的性
(3)規劃性
(4)綜合性
2、稅收規劃的基本內容
(1)避稅規劃:非違法性;有規則性;前期規劃性和后期的低風險性
(2)節稅規劃:合法性,有規則性,經營的調整型和后期無風險性;
(3)轉嫁規劃:將稅負轉嫁給消費者或供應商,純經濟行為
3、稅收規劃的主要步驟
(1)了解客戶的基本情況要求:婚姻、子女、財務、投資意向、風險態度、納稅歷史情況、
短期所得或長期利益;
(2)控制稅收規劃方案的執行
(3)實例:客戶工資薪金轉化為勞務報酬;工資薪金與勞務報酬分別納稅
例題:下列個人稅收策劃行為不能達到合理避稅目的的是()
A 將收入購買基金以得到時間價值,延期繳稅
B 企業為員工提供住房而在工資里扣除
C 以報銷費用形式取得部分收入
D 分期支付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