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的合規性
一、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的合規性管理
1、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的基本條件
(1)具有相應的風險管理體系和內部控制制度
(2)有具備開展相關業務工作經驗和知識的高級管理人員、從業人員;
(3)具有良好的市場風險識別、計量、檢測與控制體系;
(4)信譽良好、近兩年內未發生損害客戶利益的重大事件
(5)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關于機構設置于業務申報材料
(1)建立體系
(2)申請需要批準的個人理財業務,報送銀監會一式三份
(3)申請不需要批準的個人理財業務,及時報送銀監會
關于業務制度建設的要求
(1)建立內部控制和定期檢查制度
(2)理財計劃各步驟的內部審核制度;
(3)建立相應的風險管理體系;
(4)設置風險管理指標
(5)與客戶簽合同,明確義務和責任
關于理財人員的要求:
每年的培訓時間不少于20小時
關于個人理財資金使用語核算管理的條件:
在理財計劃存續期內,商業銀行應向客戶提供其所持有的所有相關資產的賬單,列明資產變動、收入和費用、期末資產估值等。賬單提供不少于2次,且至少每個月提供一次。
2、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的政策限制
二、個人理財業務風險管理
需要銀監會批準的:
(1)保證收益理財計劃
(2)需經銀監會批準的其他個人理財業務
其他業務,不需要銀監會審批。但也要按照規定,在發售產品后5日,將相關資料報送銀監會。材料包括:
理財計劃擬銷售的客戶群;
理財計劃擬銷售的規模,資金成本與收益測算等;
擬銷售理財計劃的對外介紹和其他材料:
銀監會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資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可以根據其總行的授權開展業務。
關于理財業務的政策監管要求:
在進行市場風險管理時,應對利率和匯率變化進行充分的壓力測試。中華考試網
關于理財產品的政策監管要求:
(1)包括結構性產品的,應將基礎資產和衍生品交易部分相分離
(2)不得將一般儲蓄存款產品單獨當作理財計劃銷售;
(3)保證收益理財產品的收益要略高,但是要有附加條件。不得無條件向客戶承諾高于同期儲蓄存款利率的保證收益率;
關于個人理財業務的檢查監督:
商業銀行應按季度對個人理財業務進行統計分析,并于下個季度的第一個月內報送銀監會。
3、商業銀行開展個人理財業務的違法責任:
(1)關于違規業務的規定
(2)關于違規處罰規定
暫停商業銀行銷售新的理財計劃或產品;
建議商業銀行調整個人理財業務部分負責人;
建議商業銀行調整相關風險管理部門、內部審計部門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