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增值稅的稅收優惠
稅收優惠 |
具體規定 |
法定免稅項目 |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
放棄免稅權 |
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 |
起征點 |
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
【例題13·單選題】下列項目可以免征增值稅的是()。
A.商場銷售農產品
B.殘疾人組成的福利工廠為社會提供的加工和修理、修配勞務
C.外國企業無償援助的進口設備
D.張某銷售自己使用過的舊家具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核增值稅的免稅規定。稅法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自產的農產品,免征增值稅;對殘疾人個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
勞務免征增值稅,對殘疾人組成的福利工廠提供的上述勞務,沒有免稅的規定;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才可免征增值稅,而非外國企業。個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物品,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