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種 |
納稅人 |
稅基 |
稅率 |
稅收優惠 |
征管繳納 | |
城建稅 | 增、消、營三稅納稅人(進口不征) | 三稅實繳稅額 罰款不作依據 出口免抵稅額 |
1%,5%,7% 代繳稅率(隨同代繳地) |
三峽建設基金 | 代扣代收地 油井所在地 管道局所在地 | |
關稅 | 收發貨人 物品所有人 |
一般進口貨物完稅價(審價法、估價法) 特殊進口貨物完稅價 出口貨物完稅價 運輸費、保險費 |
定額稅率 比例稅率 復合稅率 稅率適用 原產地標準 |
1.法定減免(非貿易進出口貨物、三來一補進料、退還進出口貨物) 2.特定減免(科教用品、殘疾人專用品、慈善捐贈物資、進料加工、邊貿進口物資) |
報關:申報進境之日起14天、運抵監管區后裝貨的24小時以前 納稅:報關(填發稅款繳納書)之日起15日內 納稅地點:報關地 延期納稅、滯納金、退還和追補 | |
資源稅 | 開采者(中外合作開采石油和天然氣不征稅) | 原礦銷量或用量 精礦的折算 外購鹽已納稅額 |
差別定額稅率 | 加熱修井的原油 | 納稅時間:同VAT 納稅地點:開采地 | |
土地增值稅 | 同時符合三個條件 | 增值額 開發房地產扣除項目 1.地價款及相關費用 2.開發成本 3.開發費用 4.轉讓稅費 5.加計扣除20% 存量房產扣除項目 1.地價款及相關費用 2.轉讓稅費(印花稅) 3.舊房建筑物評估值 |
四級超率累進稅率 ≤50%,t=30% 50%-100%,t=40% 100%-200%,t=50% >200%,t=60% |
普通標準住宅 國家征用房地產 個人轉讓房地產 |
1.合同簽訂之日起7日或定期申報 2.開發企業稅款清算單位和條件 3.計稅公式: T1=增值額×30% T2=增值額×40%-扣除額×5% T3=增值額×50%-扣除額×15% T4=增值額×60%-扣除額×35% | |
土地使用稅 | 土地使用權擁有或使用者 | 城市、縣城、鎮、工礦區 實際占用土地面積 |
定額稅率 稅額幅度(20倍) 稅額調整 (下限:30%) |
法定免稅 省地稅局批免稅 |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次月起) | |
耕地占用稅 | 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 | 耕地(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菜地、園地、魚塘和其他農用土地) 實際占用面積 |
平均定額稅率 稅額調整幅度(上限:50%) |
免稅:軍事設施、學校、幼兒園、養老院、醫院用地 | 土管局通知30日內納稅;臨時占用耕地所納稅額,恢復時退回 | |
減稅:交通用地、農民住宅用地 | ||||||
房產稅 | 城鎮房屋所有或使用人 | 城市、縣城、鎮和工礦區 計稅余值或出租收入 |
1.2%或 12%,4% |
法定免稅 財政部批準免稅 |
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當月或次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