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
1、繳三稅的單位和個人;
2、外資企業不交;
3、進口不征,出口不退
應納稅額=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稅率
(查補三稅的同時補、罰,但計稅依據不包括三稅的罰款和滯納金)
1、市區 7%
2、縣鎮 5%
3、其他 1%
(記)
另:
1、代扣代繳以受托方稅率為準;
2、無固定場所,在經營地繳。
1、免、減三稅的同時也免、減城建稅
2、三稅退庫,同時退庫
3、機關服務中心為內部后勤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在2005年12月31日前,暫免征
4、 三峽工程建設基金,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間,免征(新增) 一、納稅環節:同三稅(限于內資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應納“三稅”的環節,不包括出口環節和進口環節)
二、納稅地點:
1、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在代扣代收地;
2、油井所在地;
3、管道局所在地;
4、經營地
2 教育費附加(價內稅所得稅前可扣) 1、 3%(記)
2、生產卷煙和煙葉的減半征收
1、免、減三稅的同時免、減
2、三稅退庫,同時退庫
3、機關服務中心為內部后勤服務所取得的收入,在2005年12月31日前,暫免征 同三稅(限于內資企業在境內發生的應納“三稅”的環節,不包括出口環節和進口環節)
3 關稅(不執行稅收征管法)
一、征稅對象:準許進出境的貨物和物品
二、納稅義務人:進口貨物的收貨人、出口貨物的發貨人、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關稅稅額=應稅進(出)口貨物數量×單位完稅價格×稅率
關稅完稅價格:由海關以該貨物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
一、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一)一般進口貨物完稅價格=貨價+運保費
1、需計入完稅價格的項目:
(1)由買方負擔的除購貨傭金外的傭金和經紀費;
(2)由買方負擔的與該貨物一體的容器費用;
(3)由買方負擔的包裝材料和包裝勞務費用;
(4)與該貨物有關的,應由買方負擔的特許權費;
(5)買方以免費或者低于成本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適當比例分攤的價款和境外開發、設計等相關服務的費用;
(6)賣方直接或間接從買方對該貨物進口中獲得的收益。 1進口關稅稅率:(1)種類:自2002.1.1起,進口關稅分最惠國稅率、特惠稅率、協定稅率、普通稅率、關稅配額稅率、暫定稅率;(2)計征辦法:進口商品多數為從價稅,對部分產品實行從量稅、復合稅(錄像機、攝像機,數碼照相機等)、滑準稅(特殊的從價稅)(新聞紙)
2出口稅率:一欄稅率20%~40%(20種商品)
3特別關稅:報復性關稅中、反傾銷稅與反補貼稅、保障性關稅
4稅率的運用
(1)進出口貨物,按申報之日稅率;(2)到達前先行申報,申報進境之日稅率; 分為法定減免、特定減免和臨時減免。
法定減免:
1、一票50元以下的貨物,免稅
2、無商業價值的廣告品和貨樣,免稅
3、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贈送的物資,免稅
4、進出境運輸工具途中的必需品,免稅
5、暫時進出境,6個月內復運出境或進境,免稅
6、為境外加工而進口的料件,按實際加工出口量,免稅
7、因故退還的中國出口貨物,經海關審查屬實,免征進口關稅,出口關稅不予退還(因品種或規格原因可退)
8、因故退還的境外進口,經海關審查屬實,免征出口關稅,已征的進口關稅不予退還(因品種或規格原因可退)
9、進口貨物如有以下情形,經海關查明屬實,可減免進口關稅:
①在境外運輸途中或者在起卸時,遭受損壞或者損失的;②起卸后海關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損壞或損失的;③海關查驗時已經破漏、損壞的或者腐爛,經證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10、無代價抵償貨物,即進口貨物在征稅放行后,發現貨物殘損、短少或品質不良,而由國外承運人、發貨人或保險公司免費補償或更換的同類貨物,可以免稅。但有殘損或質量問題原進口貨物如未退運國外,其進口的無代價抵償貨物應照章征稅
11、締結或者參加國際條約規定減免 一、關稅繳納
(1)、申報時間:進口貨物自運輸工具申報進境之日起14日內,出口貨物在運抵海關監管區后裝貨的24小時以前。
(2)、納稅期限:填發繳款書之日起15日內。
(3)、因不可抗力或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的情形下,經海關總署批準,可延期6個月(其他稅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二、強制執行
1、征收關稅滯納金:關稅滯納金=滯納關稅稅額×0.5‰×滯納天數(自關稅繳納期限屆滿之日起,至納稅義務人繳納關稅之日止)
2、強制征收。如納稅義務人自海關填發繳款書之日起3個月仍未繳納稅款,經海關關長批準,海關可以采取強制扣繳、變價抵繳等強制措施
稅種 應納稅額計算 稅率 征收管理及納稅申報
3 關稅
如能與該貨物的價格區分,不得計入完稅價:
(1)廠房等作固定資產核算的貨物進口后的費用;
(2)貨物運抵境內輸入地點之后的運保費及其他費用;
(3)進口關稅及其他國內稅。
二、特殊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1、 運往境外修理的貨物,以海關審定的修理費和料件費(變動)為完稅價格;
2、運往境外加工的,加工費+料件費+運保費;
3、暫時進境的,6個月免稅,之后按一般進口貨物;
4、租賃方式:租金;留購價格;申請一次性繳納稅款的,可按一般進口貨物;
5、留購的進口貨樣、展覽品和廣告陳列品,留購價格;
6、予以補稅的減免稅貨物
完稅價格=海關審定的該貨物原進口時的價格×[1-申請補稅時的已使用時間(月)÷(監管年限×12)];
7、其他:易貨貿易、寄售、捐贈、贈送等方式進品的貨物,按一般進口貨物估定。
二、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出口成交價÷(1+出口關稅稅率)
(成交價中單獨列明的傭金應當扣除)
三、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的運輸及相關費用、保險費的計算:
1、以一般陸、海、空運方式進口的貨物:
運費應計算至運抵境內的卸貨口岸(海運)、目的地口岸(空運、陸運),按運費和保險費的實際支付費用計算,無法確定的,可按運輸行業的運費率(額)算運費,按“貨價+運費”的3‰計算保險費;
2、以其他方式進口貨物:①郵運的進口貨物,應當以郵費作為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保險費;②以境外邊境口岸價格條件成交的鐵路或公路運輸進口貨物,海關應按照貨價的1%計算運保費等
3、出口貨物:售價中含離境口岸到境外口岸之間的運費、保險費扣除。 (3)補退稅,原申報進出口日稅率,但下列情況除外:①原減免后補稅,按再次填寫報關單申報辦理之日稅率(變動);②保稅性質轉內銷,按申報轉為內銷之日稅率;擅轉,按查獲日;③暫時進口轉正式,按申報正式進口之日;④分期支付租金,分期付稅,按每次申報日稅率(變動);⑤溢卸、誤卸需征,按原,無法查明,按補稅當天稅率;⑥工作差錯,按原征稅日期稅率;⑦批準緩稅進口以后交稅,不論分期或是一次交清,按原進口之日稅率;⑧走私補稅,按查獲日期稅率。
原產地規定:全部產地生產標準,實質性加工標準(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產品總值超的比例已超過30%及以上的) 三 關稅退還
如遇到以下情況,可自繳納稅款之日起一年內,書面聲明理由,連同原納稅收據向海關申請退稅并加算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因海關誤,多納稅款的;
2、海關核準免驗進口貨物,在完稅后,發現有短卸情形,經海關審查認可的;
3、已征出口關稅的貨物,因故未將其運出口,申報退關,經海關查驗屬實的。
四、關稅補征和追征
1、非納稅人責任的,補征期自放行之日起1年內;
2、是納稅人責任的,海關在自應繳納稅款之日起3年內可以追征,并按日加收少征或漏征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五、關稅納稅爭議
可申請復議,但應先納稅,逾期則構成滯納,海關有權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填發繳款書之日起30日內申請復議;海關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復議決定;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提起訴訟。
稅種 納稅人及征稅范圍 應納稅額計算 稅目、稅率 稅收優惠 征收管理及納稅申報
4 資源稅
(價內稅,所得稅前可扣) 納稅義務人:在我國境內開采應稅資源的礦產品或生產鹽的單位和個人。
注:
1、一次性征收;
2、無論是自用還是銷售均征;
3、對外資也征;
4、中外合作開采石油、天然氣,暫不征收;
5、收購未稅礦產品的單位為扣繳義務人
應納稅額=課稅數量×單位稅額
代扣代繳應納稅額=收購未稅礦產品的數量×適用的單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