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舉例
【例1】按現行消費稅規定,納稅人自產自用的應稅消費品,( )。
A.如果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B.如果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的,納稅
C.如果用于連續生產非應稅消費品的,不納稅 D.如果用于連續生產非應稅消費品的,納稅
E.如果用于在建工程,納稅
【例2】某生產企業將本廠生產的化妝品,作為福利發給本廠職工。該產品沒有同類消費品的銷售價格。生產成本為10000元,成本利潤率5%,消費稅稅率30%。則:
(1)組成計稅價格為( )元;
(2)應納消費稅( )元;
(3)應納增值稅( )元。
【例3】某酒廠本月生產銷售散裝啤酒400噸,每噸售價3800元(不含稅)。另外,該廠生產一種新的糧食白酒,廣告樣品使用0.2噸,已知該種白酒無同類產品出廠價,生產成本每噸35000元,成本利潤率10%,則:
(1)應納消費稅( )元;
(2)應納增值稅( )元。
【例4-1】某煉油廠5月份將其自產的柴油5000升用于本廠的基建工程的車輛,該柴油的單位成本為4元/升,單位售價10元/升(不含稅),消費稅單位稅額為0.1元/升。則:
(1)應納消費稅( )元;
(2)應納增值稅( )元。
【例4-2】假設【例4-1】中無同類消費品售價。則:
(1)應納消費稅( )元;
(2)應納增值稅( )元。
參考答案:
應納消費稅=5000×0.1=500(元)
應納增值稅=[5000×4×(1+10%)+500]×17%=3825(元)
(三)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詳見“增值稅”一章
(四)外購已稅消費品用于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
1、內容:
2、稅收政策:準予從應納消費稅稅款中按當期生產領用數量計算扣除其已納消費稅款。
3、計算公式:
4、舉例
【例1】按照現行消費稅制度規定,納稅人外購下列已稅消費品可以從應繳納的消費稅稅額中扣除的有
A.外購已稅散裝白酒裝瓶出售的白酒 B.外購的已稅汽車輪胎生產的汽車
C.外購的已稅化妝品生產的化妝品 D.外購已稅珠寶玉石生產的金銀首飾
【例2】某日化廠用外購的A化妝品生產B化妝品,6月份銷售B化妝品,取得銷售額200萬元(不含稅),當月A化妝品領用情況如下:期初結存80萬元,本月購進120萬元(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當月認證),期末結存140萬元。則:該廠當月應繳納的消費稅( )萬元;應繳納的增值稅( )萬元。
(五)用自產的應稅消費品換取生產資料等
1、稅收政策:
2、舉例:
【例1】按照現行消費稅政策規定,下列情形的應稅消費品,以納稅人同類應稅消費品的最高銷售價格作為計稅依據計算消費稅的有( )。
A.用于抵債的應稅消費品 B.用于對外投資的應稅消費品
C.用于換取消費資料的應稅消費品 D.用于饋贈的應稅消費品
E.用于在建工程的應稅消費品
【例2-1】某酒廠6月份以自產的糧食類酒精2噸,用于對外投資。當月同類酒精的銷售單價如下:
6月10日,銷售4噸,每噸1500元(不含稅)
6月15日,銷售10噸,每噸1200元(不含稅)
6月25日,銷售6噸,每噸1400元(不含稅)
則:
(1)應納消費稅( )元;
(2)應納增值稅(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