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納消費稅=2×1500×5%=150(元)
加權平均單價=(1500×4+1200×10+1400×6)/(4+10+6)=1320(元/噸)
應納增值稅=2×1320×17%=448.8(元)
【例2-2】接【例2-1】,將上題糧食類酒精改為“糧食類白酒”。則:
(1)應納消費稅( )元;
(2)應納增值稅( )元。
(六)組成成套銷售應稅消費品
1、稅收政策
納稅人將應稅消費品與非應稅消費品、以及適用稅率不同的應稅消費品組成成套消費品銷售的,應根據組合產制品的銷售金額按應稅消費品中適用最高稅率的消費稅稅率計算繳納消費稅。
2、舉例
【例1】某日化廠用價值6800元(不含稅)的護膚護發品與價值3200元(不含稅)的防皺化妝品組成精美禮品盒銷售,共得價款12000元(不含稅)。則:
該廠應繳納的消費稅( )元;
應繳納的增值稅( )元。
【例2】某日化廠既生產化妝品又生產護膚護發品,為了擴大銷路,該廠將化妝品和護膚護發品組成禮品盒銷售,當月銷售化妝品取得收入0.85萬元,銷售護膚護發品取得收入0.68萬元,銷售禮品盒取得收入1.2萬元,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稅。
該廠應繳納的消費稅( )元;
應繳納的增值稅( )元。
(七)包裝物繳納消費稅的稅務處理
1、適用的稅收政策
實行從價定率辦法計算應納稅額的應稅消費品連同包裝物銷售的,無論包裝物是否單獨計價,均應并入應稅消費品的銷售額中交納消費稅。
2、舉例
【例1】某工業企業向外銷售糧食酒精100噸,收取價款16萬元(不含增值稅),收取隨同產品出售但單獨計價包裝物款項2.34萬元。則:
(1)應納消費稅( )萬元;
(2)應納增值稅( )萬元。
(八)混合銷售行為繳納消費稅
(九)兼營不同稅率的應稅消費品
(十)押金
(十一)進口應稅消費品
以上均在“增值稅計算”一節中介紹
(十二)出口退消費稅的稅收政策
■歸納:
一、又免又退:
適用于:1、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收購后直接出口;2、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受其他外貿企業委托代理出口。
二、只免不退:
適用于:1、有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內外資)自營出口;2、生產企業委托外貿企業代理出口自產的應稅消費品。
三、不免不退:
適用于:除生產企業、外貿企業的一般商貿企業。
■復習題:
【例1-1】下列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可以辦理消費稅退稅的有( )。
【例1-2】下列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適用消費稅只免不退的有( )。
【例1-3】下列企業出口應稅消費品,適用增值稅免抵退稅的有( )。
A.有出口經營權的生產企業出口自產應稅消費品
B.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從生產企業購進應稅消費品直接出口
C.生產企業委托有出口經營權的外貿企業代理出口應稅消費品
D.外貿企業收購后委托其他外貿企業代理出口應稅消費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