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稅法》第十章:房地產稅法、契稅法、土地增值稅法,包括三個小節內容。稅法章節核心內容解讀>>
【章節內容】
第一節:房地產稅
第二節:契稅法
第三節:土地增值稅法
【本章重點內容】
本章內容與去年基本沒有變化。歷年分值在4分左右,客觀題、計算題都曾經考查過。
重要考點:各種稅的計算、一級減免稅規定、征收管理。
【本章例題】
1.下列土地增值稅的一般減免規定錯誤的是( )。
A.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其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中前五項金額之和20%的,予以免稅
B.因國家建設需要而被政府征用、收回的房地產免稅
C.個人因工作調動或改善居住條件而轉讓原自用住房,經向稅務機關申報核準,免征土地增值稅
D.房地產開發公司同時開發標準住宅和其他房地產的,合并核算增值額并享受免稅規定
答案:D
解析:應分開核算,否則普通住宅不免稅。
2.某公司辦公大樓原值30000萬元,2010年2月28日將其中部分閑置房間出租,租期2年。出租部房產原值5000萬元,租金每年1 000萬元,當地規定房產稅原值減除比例為20%,2010年該公司應繳納房產稅( )萬元。
A.288
B.340
C.348
D.360
答案:C
解析:(30000-5000)×(1-20%)×1.2%+5000 ×(1-20%)×1.2%×2÷12+1000×12%× 10÷12=3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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