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契稅法
經典問題
1.請問“土地使用權出讓”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區別。
2.請問“土地出讓金”和“土地征用費”的區別。
3.甲房地產公司提供土地,乙公司則提供開發資金,房屋建成后,由兩公司按一定比例各自分配取得房地產。請問,在這—合作建房過程中,乙公司或者甲房地產公司應如何繳納契稅?
4.為什么以土地、房屋權屬作價投資、入股的行為要繳納契稅?
5.以獲獎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繳納契稅嗎?
6.繼承房屋、土地是否需要繳納契稅?
7.由于股權變動,企業法人名稱變更,并因此進行相應土地、房屋權屬人名稱變更登記的過程中,土地、房屋權屬不發生轉移,是否繳納契稅?
8.購房人以按揭、抵押貸款方式購買房屋的是否繳納契稅?
9.抵押的房地產是否征收契稅?
10.企業改制改造過程中,以出讓方式承受原改制企業劃撥用地的,是否需要繳納契稅?
11.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轉讓、房屋買賣的成交價格中所包含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是否可以從中剔除,不繳納契稅?
12.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個人利用非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面向社會舉辦的教育機構,其承受的土地、房屋權屬,是否可以免征契稅?
13.由于各種原因最終未能完成交易,購房者在辦理退房手續后,是否可以退還已納的契稅款?
14.軍隊離退休干部購買經濟適用房是否應繳納契稅?
15.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承受附屬設施所有權或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是否應繳納契稅?如何計算繳納?
16.教材中講“企業改制重組過程中.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全業之間土地、房屋權屬的無償劃轉,不征收契稅”,應當如何理解這里的“同一投資主體內部所屬企業之間”?
17.請解釋一下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工地增值稅、契稅這四稅之間的聯系和區別。
18.請總結房屋買賣或者出租過程中涉及的納稅人以及稅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