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職業發展狀況,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組織專家論證后,對《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國家職業標準(試行)》中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和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的申報條件進行了修訂。
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是從事人力資源規劃、員工招聘選拔、績效考核、薪酬福利管理、激勵、培訓與開發、勞動關系協調等工作的專業管理人員。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于2001年發布施行了《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國家職業標準(試行)》,要想報考人力資源管理人員考試,其中的一條要求是必須具有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或與之相關專業的學歷。通常情況下,相關專業只局限在經濟管理、行政管理、工業企業管理、林業經濟管理以及商業經濟管理專業等,專業限制比較窄。這次調整后,報考者只要具備所要求的學歷,無論什么專業均可報名。據了解,目前企業在招聘中,對人力資源管理崗位的專業要求一般沒有過多限制,從業人員的專業涉及面較廣。此次取消專業限制,符合從業人員的實際情況,有利于這一職業標準的推行,也有利于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發展。
同時,新標準對申報人力資源管理師和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的人員學歷要求也放寬了限制。今后,具有學士學位、達到人力資源管理職業工作年限并取得培訓畢(結)業證書的,即可報考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而報考人力資源管理師的要求則放得更寬,只要是從事人力資源管理職業工作10年以上,取得培訓畢(結)業證書的,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據悉,調整后,《企業人力資源管理人員國家職業標準(試行)》中高級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和人力資源管理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原相應申報條件將停止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