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國家職業資格全國、全省統一鑒定的報考機構,請按照以下要求進行申報。
一、申報條件查詢:登陸省鑒定中心網站,在頁面右側“各工種鑒定情況綜合查詢”欄目查閱擬報考工種是否開考及其申報條件。
二、報名時間、考試時間、考核方案查詢:在網站“近期報考”和“焦點新聞”欄目查閱當年全國(省)統考文件,按照擬申報職業的報名時間,由報考機構考務人員攜帶相關資料到省鑒定中心報名。
三、資料初審:報名機構在收集考生個人相關證件復印件時,必須審核證件原件,確認真實無誤后,在復印件上注明“與原件一致”字樣并加蓋本機構公章。
四、集體申報需提交的材料:
(一)各地級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申報
1.《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集體申報表》;
2.《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考場安排表》;
3.報名數據庫(由“通用報名軟件”生成);
4.二級(技師)和一級(高級技師)考生的個人資料包括:《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個人申請表》;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培訓結業證復印件;申報條件如提到職稱、職業資格證,需附上證件的復印件;申報條件如提到工作年限,需附上所在單位開具的本職業工作年限證明原件。
(二)省直屬報考機構申報
1.《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集體申報表》;
2.學生的在校集體證明(針對在校畢業班學生);
3.報名數據庫(由“通用報名軟件”生成);
4.報考考生的個人資料包括:《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個人申請表》;學歷證、學位證、身份證、培訓結業證復印件;申報條件如提到職稱、職業資格證,需附上證件的復印證;申報條件如提到工作年限,需附上所在單位開具的本職業工作年限證明原件;
5.考點需提交相應職業(工種)的《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考場安排表》。
五、準考證領取:考試前五個工作日內,省直屬報考機構在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中心網站“鑒定統考”欄下載準考證,(登錄用戶名和密碼在報考時由工作人員發放),并嚴格按照準考證的要求貼照片和加蓋公章。若準考證個人信息有誤,務必在考試前將《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信息諶誤表》提交到省鑒定中心備案。
六、成績復核:考生對成績有疑問的,由報考機構匯總需要復核成績的考生情況,在我中心對外公布成績后10個工作日內,向省中心提交《廣東省職業技能鑒定成績集體復核申請表》,逾期不予受理。
七、證書領取:請留意省鑒定中心網站“領證專欄”有關信息,收齊合格考生的照片(近期正面大一寸光面直邊免冠照片,顏色要求為白色背景彩色或黑白照,尺寸大小為48毫米*33毫米)一張,按級別和準考證號順序排列,到廣東就業服務大廈8樓證書科(810室)領取證書。
八、補考:單科不合格的新報考考生,合格科目成績保留一年。在成績保留期內,每個單科可補考一次。請報考機構在成績保留期內及時組織考生參加補考并繳納補考費用,逾期則視為考生放棄單科補考資格。
九、表格及軟件下載:上述表格、有關證明樣式及通用報名軟件可從省鑒定中心網頁下載。表格及證明樣式請點擊網頁右側“常用表格下載”欄;通用報名軟件請點擊網頁左側“技術支持”欄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