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某實施監理的工程項目,業主依法進行了公開招標,并委托某監理公司代為招標。在該工程招標過程中,相繼發生了下述事件。
事件1:招標公告發布后,有10家單位參加了資格預審報名。監理人員經過對這10家單位進行資格審查,確定A、B、C、D、E、F共六家單位為投標人。但業主認為B公司擬采用的鍋爐本體不是由本地企業生產的,指示監理人員不得向B公司發售招標文件。
事件2:在現場踏勘中,C公司的技術人員對現場進行了補充勘察,并當場向監理人員指出招標文件中地質資料有誤。監理人員則口頭答復:“如果招標文件中的地質資料確屬錯誤,可按照貴公司勘察數據編制投標文件。”
事件3:投標人D在編制投標書時,認為招標文件要求的合同工期過于苛刻,如按此報價,導致報價過高,于是按照其認為較為合理的工期進行了編標報價,并于截標日期前2天將投標書報送招標人。日后,D公司又提交一份降價補充文件。但招標人的工作人員以“一標一投”為由,拒絕接受該減價補充文件。
事件4:開標時,由于交通堵塞,有關領導不能準時到會。招標人臨時決定將開標會議推遲至提交投標書截止時間后1小時舉行,開標會議由市發改委主任親自主持。
該工程項目合同工期為18個月,承包方編制的調試進度計劃如圖所示(時間單位:月),各項工作勻速進行。
(1)、在事件1中,業主的做法是否妥當?為什么?
(2)、在事件2中,有關人員的做法是否妥當?為什么?
(3)、在事件3中,是否存在不妥之處?請指出,并說明理由。
(4)、在事件4中,招標人的做法是否妥當?為什么?
(5)、如果工作B、C、H要由一個專業組順序施工,在不改變原進度計劃總工期和工作關系的前提下,如何安排三項工作最合理?此時該專業組最少的工作間斷時間為多少?
(1)、
【正確答案】:事件1中業主的做法不妥。
理由:業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排斥外地區、外部門的投標人的競爭,否則違反公平原則。
(2)、
【正確答案】:事件2中有關人員的做法不妥之處如下。
(1)事件2中,C公司技術人員口頭提問不妥。
理由:投標人對招標文件有異議,應當以書面形式提出。
(2)事件2中,監理人員當場答復不妥。
理由:招標人應當統一回答各個投標人的書面質疑,并形成書面答疑文件,寄送給所有得到招標文件的投標人。
(3)、
【正確答案】:事件3中的不妥之處及其理由。
(1)不妥之處:投標人D不按招標文件要求的合同工期報價。
理由:投標人應對招標文件做出實質性響應。
(2)不妥之處:招標人工作人員拒絕投標人的補充文件。
理由:投標人在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可以修改其投標文件。
(4)、
【正確答案】:事件4中招標人的做法不妥之處如下。
(1)事件4中,招標人臨時推遲開標時間不妥。
理由:應當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時間準時召開開標會議。
(2)事件4中,開標會議由市發改委主任主持不妥。
理由:應當由招標人主持開標會議。
(5)、
【正確答案】:(1)由于工作C的總時差有8個月,而工作B總時差只有3個月,工作H是關鍵工作,總時差為零,且由于工作關系必須放在工作C之后,所以應將原計劃中平行工作的工作B、C中的工作C置于工作B之后,即應按B—C—H順序安排最為合理。
(2)該專業調試組在調試中最少的間斷時間為:ESH-(LFB+D)=12月-(6+4)月=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