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工程項目由政府投資建設,業主委托某招標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標。招標代理公司確定該項目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招標,招標公告在當地政府規定的招標信息網上發布。招標文件中規定:投標擔保可采用投標保證金或投標保函方式擔保。評標方法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投標有效期為60天。
業主對招標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為了避免潛在的投標人過多,項目招標公告只在本市日報上發布,且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招標。
項目施工招標信息發布以后,共有12家潛在的投標人報名參加投標。業主認為報名參加投標的人數太多,為減少評標工作量,要求招標代理公司僅對報名的潛在投標人的資質條件、業績進行資格審查。
開標后發現:
(1)A投標人的投標報價為8000萬元,為最低投標價,經評審后推薦其為中標候選人。
(2)B投標人在開標后又提交了一份補充說明,提出可以降價5%。
(3)C投標人提交的銀行投標保函有效期為70天。
(4)D投標人投標文件的投標函蓋有企業及企業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沒有加蓋項目負責人的印章。
(5)E投標人與其他投標人組成了聯合體投標,附有各方資質證書,但沒有聯合體共同投標協議書。
(6)F投標人投標報價最高,故F投標人在開標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標文件。
經過標書評審,A投標人被確定為中標候選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后,招標人和A投標人進行合同談判,希望A投標人能再壓縮工期、降低費用。經談判后雙方達成一致:不壓縮工期,降價3%。
【問題】
1.業主對招標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正確?說明理由。
2.分析A、B、C、D、E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是否有效?說明理由。
3.F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是否有效?對其撤回投標文件的行為應如何處理?
4.該項目施工合同應該如何簽訂?合同價格應是多少?
1、正確與否判定:
(1)“業主提出招標公告只在本市日報上發布”不正確;理由:公開招標項目的招標公告,必須在指定媒介發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標公告的發布地點和發布范圍。
(2)“業主要求采用邀請招標”不正確;
理由:因該工程項目由政府投資建設,相關法規規定:“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者國有資金投資占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項目”,應當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招標。如果采用邀請招標方式招標,應由有關部門批準。
(3)“業主提出的僅對潛在投標人的資質條件、業績進行資格審查”不正確;理由:資格審查的內容還應包括信譽、技術、擬投人人員、擬投入機械、財務狀況等。
2.投標文件有效的判定:
(1)A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有效。
(2)B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或原投標文件)有效。但補充說明無效,因開標后投標人不能變更(或更改)投標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3)C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有效。因為投標保函的有效期與投標有效期一致即可,本題超過投標有效期10天是可以的。
(4)D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有效。
(5)E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無效。因為組成聯合體投標的,投標文件應附聯合體各方共同投標協議書。
3.F投標人的投標文件有效。招標人可以沒收其投標保證金,給招標人造成損失超過投標保證金的,招標人可以要求其賠償。
4.合同的簽訂與合同價格:
(1)該項目應自中標通知書發出后30天內按招標文件和A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簽訂書面合同,雙方不得再簽訂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2)合同價格應為80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