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旁站監理管理辦法
(一)旁站監理的概念:旁站監理是指監理人員在工程施工階段監理中,對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質量實施全過程現場跟班的監督活動。
(二)旁站監理程序:(1)監理企業制定旁站監理方案,明確旁站建立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旁站監理人員職責,并編入監理規劃中。旁站監理方案同時送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和工程所在地的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各1份。(2)施工企業根據監理企業制定的旁站監理方案,在需要實施旁站建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進行施工前24小時,書面通知監理企業派駐工地的項目監理機構。(3)項目監理機構安排旁站監理人員按照旁站監理方案實施旁站監理。
(三)旁站監理人員的工作內容和職責:(1)檢查施工企業現場質檢人員到崗、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以及施工機械、建筑材料準備情況。(2)在現場跟班監督關鍵部位、關鍵工序的施工執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情況。(3)核查進場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和商品混凝土的質量檢驗報告等,并可在現場監督施工企業進行檢查或者委托具有資格的第三方進行復驗(見證取樣檢測)。(4)做好旁站監理記錄和監理日記,保存旁站監理原始資料。
權利:如果旁站監理人員或施工企業現場質檢人員未在旁站監理記錄上簽字,則施工企業不能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監理工程師或者總監理工程師也不得在相應文件上簽字。